楚初想,这钱可真不好拿。 她最后的记忆,是手腕上似乎被戴上了什么冰凉的东西,她挣扎着想睁开眼看一看。 毕竟洛寻澜给她的东西从没有便宜的,她得看看,估摸一下这能卖多少钱。 这一晚,最终楚初也没看清楚洛寻澜送给她的礼物到底是什么。 她累得眼皮子都睁不开,再次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跟洛寻澜这三年,楚初形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无论头天晚上多晚睡的,第二天必定七点起床。 其实一开始更心酸,那时候她和洛寻澜连个表面上的感情都没有。 洛寻澜多厉害,无论春夏秋冬都准时六点起床。 赖床是大部分普通人的天性,洛寻澜已经跨越了普通人,楚初还在苦苦挣扎。 更何况六点,那多早啊,她起不来。 一开始楚初也是那样认为的。 她刚被洛寻澜带回家的那天,第二天早晨被洛寻澜叫醒,他看着她,语气平静:“我起床了。” 彼时,楚初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房间内一片明亮,天花板上挂着的吊灯,每一颗珠子都熠熠生辉。 但她意识还不太清晰:“啊?” 洛寻澜睨了她一眼,目光应该是毫无波澜的。 但楚初没看太清楚,她太困了,身体也疲惫得很,直接睡了过去,之后连洛寻澜几点钟走的都不知道。 只觉得洛寻澜这个人还不错,起床了都会给她说一声。 老板好相处,意味着她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楚初梦里都是美滋滋的,等到她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 她打了个呵欠,觉得洛寻澜应该对她很满意。 她现在就像个好不容易过了面试,才去到公司的实习生,老板满意了,意味着她留下来的几率就很大了。 她特别想要得到这份“工作” 可是那之后几天洛寻澜就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一连五天,洛寻澜没有来找她。 楚初也不知道该不该给洛寻澜打电话,最后迟疑地、删删改改地发了一条信息给他。 石沉大海。 难以捉摸的男人心,楚初那时候领略了个淋漓尽致。 明明头天晚上还和她好得不要不要的,结果起床就不认人了? 努力搜索自己的记忆,以确定自己没有什么做得不够的地方。 终于迟迟想起了洛寻澜那天跟她说起床的画面,楚初身躯一震,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什么。 那天洛寻澜说他起床了,肯定不是通知她这么简单。 老板都起床了,一个实习生还在睡觉,多不招人待见啊。 只是洛老板不是那种喜欢把话说得很直白的人,而她那时大概被睡意蒙了心,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对。 居然、居然还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再次回忆起洛寻澜当时的目光,只觉得平静之下掩盖着对她浓浓的不满。 楚初背心冒出了冷汗。 她得做点什么,让老板对她改观,楚初默默祈祷老板给她一个转正的机会! 她的祈祷实现了,洛寻澜当天晚上真的来了。 楚初使出浑身解数,缠了他好久,洛寻澜全盘接受,看上去好像不生气了。 最后楚初迷迷糊糊地想,她够努力了吧,简直没比她更勤奋的员工了。 第二天洛寻澜起床的时候,楚初也醒了,她那一晚几乎是没怎么睡好的,身体的虚弱和精神的疲惫有点折磨人。 她准备帮洛寻澜系领带,用行动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但是洛寻澜拒绝了。 之后,楚初就眼睁睁看着洛寻澜穿上简单的运动衣出门了。 后来,楚初才知道,洛寻澜一直有单独晨跑的习惯。 她这六点起床的作息维持了好久,后来,可能资本家良心发现了,也可能是看她每天早起太困难了,对她说,不用跟他一起起床。 楚初在确定洛寻澜说的不是套话之后,才敢睡到七点。 七点是最晚时间了,她画个妆,就差不多可以和洛寻澜一起吃早饭了。 楚初挺不喜欢化妆的,这多麻烦呀,晚上还得卸。 只是秉承着员工的合格修养,只要洛寻澜在家的时候,她一定都是以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在他面前。 现在也不例外,掀开被子,雪白的皮肤上还有些红印子,经过一晚上时间的发酵,已经变成了暗红。 楚初捡了一件衣服套上,拉开衣柜门,里面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有序排列。 她挑了一件白色的长裙,边缘以银丝勾勒,不甚明显,只有在自然光下才会显出特别,偏偏束腰很绝,掐得纤腰不盈盈一握。 换好衣服,楚初注意到了自己手腕上的链条。 这是一条银色的手链,上面还镶嵌着一颗粉色的宝石。 楚初仔仔细细瞧了个遍,顿时喜上眉梢,把手链小心翼翼地取下来,房间床头柜的抽屉里。 轻抚着,声音也那么温柔:“乖乖,自己待一会,妈妈待会就给你找个好归宿。” 周围没人,楚初也不想伪装,一边刷着牙,一边想着那条手链能卖多少钱。 洛寻澜对她一向很抠,这条手链都是她求来的。 洛寻澜刚要出差的时候,楚初便算计着,拿着手机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说这条项链怎么好看啦,又说他朋友的女朋友都在朋友圈晒礼物啦。 如此说过几番,洛寻澜终于迟迟领悟,问她:“你要什么?” 霎时间,楚初脑海中闪过很多个念头,差点直接对他说出,要不你给我钱,我自己去买。 最终化成浅浅的羞涩一笑:“我没有也不要,你早点回来就好。” 洛寻澜淡淡地嗯了一声,什么也没说。 楚初这颗心七上八下的,生怕自己是把这朵白莲花演得太入神,洛寻澜真以为她什么都不要,就不给她买礼物了。 洛寻澜出差这段时间,她真是每每想起这一幕就在后悔。 装什么傻白甜呢,直接说她想要什么不就行了吗? 能从洛寻澜手里抠点钱是一点,不然以后分开了,什么都没捞着。 不过现在,楚初又拉开抽屉看了手链一眼,只觉得上面的粉色宝石跟人民币的颜色如出一辙。 果然人民币粉才是最好看的颜色。 洛寻澜啊。这和人沾边的事,他总算干了一件。 楚初化好妆下楼的时候,正好碰上正在做饭的王姐。 “楚小姐,今天下来得这么早。”王姐是家里的阿姨,专门负责做饭的,看见她下楼,主动打招呼道。 楚初原来下来的时间要晚一点,那时候王姐基本做好饭准备要离开了,但今天她还在切水果。 楚初没好意思说是太兴奋的缘故,只点了点头:“还要做哪些呀?王姐你告诉我,我来做吧。” 王姐连连拒绝。 楚初抿唇一笑,头微低,把头发拂在耳后:“寻澜回来了,我想自己动手做下早餐。” 王姐顿时明白了,笑呵呵道:“把这些水果切完就行了。” “那王姐你先回去吧。” 王姐自然不会打扰他们之间的情趣,很迅速地离开了。 楚初便在一旁切水果,只是切的时候还十分有心机地把水果切成了爱心状。 估摸着时间,洛寻澜快回来了,楚初更卖力了。 洛寻澜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幕。 楚初低着头切水果,侧脸漂亮干净,白色的裙子很适合她,头发自然垂落,脖子间的暗红印记若隐若现。 像是一种标识,她整个人属于他的标识。 楚初当然注意到了洛寻澜的目光,她心情有些激动,正准备不小心切到手,然后得到一点安慰。 但余光中,洛寻澜只看了她一两秒就收回目光,朝楼上走去。 真是够冷酷的,看见早起的女朋友辛勤地做早餐,不应该给一点鼓舞吗?再不济说句话也是好的。 敌不动我动! 楚初回过头,脸上的惊喜刚刚好,眼神很亮:“你回来啦。” 闻声,洛寻澜顿住脚步,轻点了下头:“嗯。” 没有任何表示…… “啊。”她忽然小声的惊呼了一下。 洛寻澜眉头微拧,大步朝她走了过来:“怎么了?” “不小心切到手了。” 是真的不小心,她刚注意力就没放在水果上,于是此时的表演也显得无比真挚。 睁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瞳仁漆黑明亮,无辜又可怜。 洛寻澜一颗石头心应该被她打动了,去找到了医药箱,拿出棉棒给她上药。 她手也生得美,十指如削葱,指甲都带着柔和的珠泽。指腹上的一道小伤口便无比碍眼。 洛寻澜拉着她手腕,楚初乖巧地把手摊开。 洛寻澜常年养尊处优,相比于一般人的手,他的要显得优雅修长。 可到底是男人,他手掌大,完全可以把她包裹,指腹擦过她手心的时候,带出一点粗砺的触感。 有点痒,楚初尽力控制着没有把手握在一起。 她偷偷打量着洛寻澜,不得不说洛寻澜的相貌真是没得说。 他才跑了步回来,额前的发被润湿,从她这个角度看见他高挺的鼻梁和形状优美的薄唇形成干净利落的线条。 更何况,这在外人眼中不近人情的洛总啊,这时候低着头在给她上药,这极大的满足了楚初的虚荣心。 只是…… 洛寻澜在给她上了一层碘伏之后,就把棉棒扔进了垃圾桶,随后站起身。 楚初一脸迷惑,他不打算再帮她上药了吗? 不过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她哪肯轻易放弃,眨了眨眼,声音很柔:“谢谢你呀,现在我已经不是很疼了。” 话虽这样说着,但一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洛寻澜,里面就在说着:快来安慰我,我很疼很疼。 洛寻澜看了她手一眼,说:“是不疼,也没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