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被欧阳琳杀掉。 当然,她不可能杀了我,她就是想要我痛苦,生不如死的疼。 我醒来是被丢弃在街上。 来来往往的人看到我都退避三舍。 我不知道自己此时什么样子,但是看着路人的反应,我却能猜出,我肯定很难看。 我本能想要站起来,双手双脚一阵剧烈的疼痛。 我转动着眼睛,看向自己的手脚,那里都是血。 我想起来了,欧阳琳将我的手脚废掉了,我现在不仅被毁容,还变成了一个残废。 肚子咕噜噜一直叫。 我很饿。 可是我没有吃的。 在我难受的在地上像是蛆一样蠕动的时候,一个孩子跑过来,清澈的大眼睛闪烁着害怕,却还是扔给了我一个馒头。 “给你吃。” 我抬头看向小孩,想道谢,小孩已经被我吓跑了。 我苦涩笑了笑,看着近在咫尺的馒头。 我咬牙爬到馒头面前,张嘴想吃的时候,一只狗出现,直接将我的馒头叼走了。 看着那只已经远去的狗,我气的咬牙切齿,我什么时候这么狼狈过了?果然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伤口很疼很疼,我想大概都化脓了吧? 肚子饿的不行,我几乎要晕过去。 可是我要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回到霍城谨和宝宝身边。 我努力朝着前面蠕动。 对于四肢都被废掉的我,此时在地上爬的样子,真的很狼狈,从未有过的狼狈。 可是,那又如何呢? 不管如何狼狈,遭受周围那些人的白眼,我都一定要活下去,必须要活下去。 有好心人端给我一碗面,我的手没办法动,只能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吃起来,我实在是太饿了。 吃饱后,我躺在路边的位置,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眼睛里满是绝望。 这就是欧阳琳的目的吧,让我在绝望和孤独中生不如死。 现在的我,是真的生不如死,因为我全身都很疼。 霍城谨,你现在……又在哪里呢?我好想你,真的好想好想你。 我在路边流浪,成为乞丐。 我不知道霍城谨还在不在这座城市了,但是我想,霍城谨肯定是还在这种城市的,毕竟我不见了,霍城谨肯定会找我。 只是,我现在变成了这样,霍城谨怕是找不到我,就算是站在我面前,未必像是之前那样,可以认出我是谁。 伤口发炎没有夺走我的性命,我的身体意外强悍,在这种伤势下,我竟然还能够坚挺三个月。 我在路边当乞丐,遇到了一群乞丐团,这些人看我可怜,总是会将乞讨回来的吃的给我吃。 我不会说话,四肢残废,脸也被毁了。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眼睛里满是同情。 我很感激他们给我食物吃,他们要是不给我食物吃,我真的会死在这里的。 今天我又在地上爬,寻求食物,却被一辆红色的法拉利撞了。 我被撞到老远的地方,五脏六腑感觉都要移位了,疼的我全身发抖。 我咬牙切齿抬头看向撞我的车子。 当车门打开,看到从车上下来的男人一瞬间,我浑身发抖。 这个男人,不是北堂墨吗? 虽然只是在黑市见过一次,可我还是知道,他是北堂墨。 或许,他可以救我! 我忍着身上的疼,朝着北堂墨爬过去。 “诺,给你一百万去医院,我还有事,我可没有撞人逃逸。” 北堂墨将一张支票扔到我面前,让我拿着钱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