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儿劝说不动,只能和沈昭月一起回去。 她们是坐着马车回去的。 李秀儿总觉得沈昭月今天有点奇怪,又想到之前在街上看到的和李成才搂搂抱抱的画面。 不由生出一股担心。 “小月,你老老实实跟娘说,你到底喜不喜欢凌霄,我看你之前对他也挺好的,还以为你已经不喜欢李成才了。” 可今天的事让她不确定。 沈昭月想也不想地回答。 “自然不喜欢。” “他脑子是傻的,性子跟个八九岁的孩子似的,我怎么可能喜欢一个孩子?对他好只不过是把他当弟弟罢了。” 她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沈昭月一开始有冲动,把那个沈昭月占据自己身体的事情告诉爹娘,可转念一想这种事情太过古怪,难保不会吓到他们。 若是他们以为自己中邪可不好。 李秀儿,“……” 她想了很多种可能,却压根没想到原来小月把凌霄当成了弟弟! 这可如何是好? “凌霄是傻乎乎的,可他对你一片真心。” “你怎么能把他当弟弟?” “他身份上再怎么说都是你的丈夫!” “你以后可不许这么瞎说了,也要尽快把态度放端正,早点认清他是你丈夫的事实,不要再想些不切实际的东西。” “我不管你对李成才是个什么想法。” “以后都不准和他有任何瓜葛。” “他是个什么人。” “难道你到现在都还没明白吗?” 沈昭月嘴角泛起苦涩。 “我怎么会不明白呢?” “他自私自利,爱慕虚荣,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对他这种人来说,小情小爱只是生活中的调味剂。” 李秀儿震惊地瞪大双眼,随后心里便传来一阵喜悦。 “你能看得明白最好。” “既然你都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了,以后就放聪明点,不要为这种不值得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付出所有。” 马车突然咯噔一下,估摸是车轱辘压到了石头上。 沈昭月被颠簸了一下。 突然就想到了自己八岁的时候,在镇上和爹娘走散了,遇到了在镇上和李秀才一起写家书的李成才,那时的李成才也不过十岁,写的家书却已经有模有样了。 她在一旁看了会儿。 慌乱的心平静不少。 李秀才带着两个小孩儿从镇上走回去。 她年纪小肌肤细嫩。 才走不久脚底就长了水泡。 李成才自告奋勇地背着她,一路往家的方向走,在快要到家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子挡了一下,眼看着就要和她一起摔倒在地。 他却硬生生地挺住了,仍旧把她安安稳稳地驮在背上。 自己却跪在地上。 恰巧膝盖下是一块石头。 膝盖摸破了皮,看起来血淋淋的。 她当即被吓哭。 李成才却笑着安慰她。 “小月,幸好伤到的不是你,你是女孩子,要是身上留疤就不好了,我是个男孩子,受这一点小伤没什么大碍。” “一点都不疼。” 他说不疼的时候,抽搐的表情却出卖了他。 沈昭月第一次被人如此爱护,从那时起就喜欢上李成才,也下定决心不在身上留下疤痕,他不喜欢身上有疤的女子。 如今想来,一切都物是人非。 她仍旧不敢相信。 从前对自己那么好的男人,真的对自己一点感情都没有。 他一定也喜欢她。 只是在他心中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