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闹市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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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第一个人开头。   道路两旁纷纷有人跪下,请求明王开恩。   钱兴邦见明王没有开口的意思,沉声道:   “诸位乡亲父老。大清无道,何必助纣为虐。只要你们的父兄弟侄,愿意弃暗投明,殿下这次必然会网开一面。不过你们要想好,若是虚与委蛇。就要想好能否承担王师之怒了!”   “我不服!”   一道声音从人群中炸开。   整条街顿时变得安静。   “是谁,不要命了吗?”   “如此大胆,这是想做什么。”   “这种情形,被揪出来怕是要杀头了。”   众人心中不住暗道。   “不服的,站出来。”沈烜一语打破街面安静。   只见俘虏中,走出一个二十左右,生得虎头虎脑的青年走出人群。   咚!   跪倒在沈烜面前:“明王殿下,刚才那句是小人简和正说的。”   “你有什么不服?”   “明王。同为秀才,我家哥哥简高逸,榜名在钱兴邦之前。满腹才华且知兵事。这样的人,又该居何职?”   简和正说完额头紧贴地面,心中忐忑。   他在赌。家中时常听到兄长抱怨,考了二十载只是一秀才,大清八股会考不公。   所以,在看到钱兴邦以明首辅后裔自荐,居然被升为一县父母官。在看到兄长眼中的期望,决定赌一把。   当然,他也不是盲目的赌。   城墙上。明王的神勇无敌,已经深深印入他的灵魂。   “简高逸何在?”   面对闹市争官的场面,沈烜是喜闻乐见。   溧人治溧,更能深入基层,团结民众。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钱、简两派就起到制衡的作用。   以前沈烜看书,总感觉所谓的帝王权术太高级了。   现在他才明白,帝王权术之所以很高级,前提得是帝王。   不然在市井,只会被别人说小心眼多,城府深而已。   手段总结一下。   不过是拉拢一批、打击一批分化一批而已。   路边,一个看上去三十六七,面容清秀的男子,听到明王喊自己,一时间有点不敢相信。   原本他听说城破,胞弟恐怕要被杀头,是来送对方一程的。   没想,却见文才功底都不如自己的钱兴邦,居然转眼间就当了知县。   心中冒出一团熊熊烈火。   可他思来想去,自家祖上除了宋元朝之时有过辉煌,往后这几百年,便从未出过状元或是大官。   “简兄,明王喊你。还不应答?”   “大哥……”   “堂兄……”   身旁同窗,兄弟,堂弟一大堆人,拉的拉,喊的喊,呆在一旁的简高逸。   “啊!”   “简高逸!”   简高逸刚要开口喊臣在,急忙清醒过来:“明王殿下,小人在。”   无数双眼睛齐齐看了过来。   他快速整理好长衫,急忙走上前,跪下:“简高逸叩见明王殿下。”   “听你兄弟说你满腹才华,熟读兵书。还对满清八股会考颇为不满?”   “回殿下的话,八股只知孔孟文章,不晓术科武备。推儒而行控民之道,高逸所学驳杂于心,实难苟同。”   肚子里有没有墨水,几句话就能看出端倪。   “诸子百家,齐声共鸣,才是正道。”   “明王慧眼如炬,道出我等学子心声。”   简高逸一时间,感觉沈烜就是知己。   “那你喜欢为民主政,还是掌军抗敌?”   简高逸看了一旁的钱兴邦,知道此时明王要给自己官职。   溧阳城已有知县,若是当文官,不就得屈居这厮手下。   不如先当个武将,反正战事将起,升迁也快得多。而且简家一族不少青壮,正好在军中效力。   “殿下,如今诸事初创,我愿为明王牵马扛旗,纵横疆场。”   “好!现在你便是大明武装部队第三营营长,少尉衔。”   “明王殿下,太尉我知,这少尉与这营长,臣却不解。”   沈烜一听,这家伙是想问官居几品:“这是本王新创的军制体系。袁朗,等下你给简营长解释一下。”   “是!殿下。”袁朗声音洪亮。   简高逸一想,这营长少尉一衔,总归不会比绿营守备低。   “简高逸等下你就负责征兵,所有人必须剃发。”   “是!殿下。”   沈烜示意对方起身,交代了一句:“兴邦,高逸。以后这溧阳县城就交给你们了。不要让我失望啊!”   “殿下放心,我(吾)定不负明王厚恩。”   之后还有人想趁热乎劲,讨个一官半职。   沈烜都交由钱,简俩人去办。   来到县衙。   此时,偌大的地方已经空无一人。   地上散乱着一些杂物。从现场就可以看出,人群撤走时的慌乱。   钱兴邦随即指挥人打扫整理。   沈烜摸了摸还隐隐有些痛感的手骨:“姜原原。”   “殿下。”   “刚才作战的时候,我的小臂尺骨和刀锋撞击后,有些隐痛。给我看看。”   沈烜指了指位置。   “是!”   找了间安静的房。   姜原原拿出随身携带的箱包,先给沈烜听诊,然后在他小臂处,轻轻按下:“疼么?”   “有一点。”   随后,芊芊细指,又在小臂上,一寸一寸的仔细摸索询问。   “殿下,现在没有X光机,不排除你骨裂的可能。一般骨裂的话可以不用管,骨骼会自动痊愈。如果疼痛剧烈,可以用一些药物缓解。我这里有些特效药!”   姜原原的回答中规中矩。当然,她也不是X光眼,很正常。   “不用了。药留着有用。”沈烜摆摆手。   简高逸在了解大明武装部队体制,任命了一干被沈烜的俘虏。   来到县衙。   钱兴邦也让人打扫干净。   俩人跪在地上。   “殿下,已将城墙士兵全部收入第一营。下一步是否清剿城内清朝官员等余孽?”   “微臣也有此想法。”   简高逸先开口,钱兴邦也跟着说道。   “可以。不过清剿的同时可以征兵。按照我大明武装部队的规矩来。记住不可残害良善,否则军法从事!”   “臣。遵命!”   在溧阳待了一天。   收获二千多的积分,已突破五千大关。   看着面板上的积分数字6127。   沈烜感觉自己小富了一把。就像刚工作时,领了第一个月工资的感觉,舒畅。   花了一千分,买了十部,可以一百公里通话的太阳能对讲机。   临走前,分别交给钱兴邦何简高逸俩人。   随后,又让人送了两部对讲机去句容县。交给知县和马兴德。   至于驻守的骑兵,全部撤回溧水。   有了对讲机,可以达到即时通话。   再者,也展现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态度。   钱兴邦,简高逸在城门口送沈烜离开。   同时掩袖擦泪。   沈烜看着两个家伙油光程亮的脑袋,忍住笑意,道:“两位爱卿,溧阳就交给你们了。”   “臣等,鞠躬敬礼,死而后已!”俯首宣誓。   “等我拿下江苏省,到时候把酒言欢。”   沈烜没说拿下满清,因为那个暂时办不到,但是江苏嘛时间不会太久。   “恭送明王!”   看着沈烜渐渐消失的背影。   简高逸:“兴邦兄,明王有大帝之姿,我等定要全力辅佐。”   “这不需你说,我自会竭力效忠殿下。你还是管好你的那群小兵吧!”   钱兴邦对于昨天的事情,还耿耿于怀。挥袖转身走进城门。   “尔乃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无耻小人!”   简高逸冷哼一声,也昂头阔步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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