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阳下。 高峻的烈马上坐着一个意气少年。 少年一身锦袍眉眼极好看,浑身散发着一股清俊气。 头上发冠闪烁着淡淡华光,皮肤是少见的白。 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让人心都醉了。 少年看到洛福福手上的荷包,眼睛一亮,干脆利落地下了马。 “姑娘手中的荷包似乎是在下的,不知可否归还?” 他声音清朗,让洛福福一下红了脸。 “应该的。”洛福福回过神,连忙把东西递过去。 羞窘的根本不敢抬头看少年。 只是她忘了,此前荷包里的东西被她掏出来了。 这会儿她还了荷包,银锭和碎金子还在她手上了。 少年轻轻挑了挑眉,扫了一眼荷包里的印章,一起放入怀中,随后翻身上马。 “姑娘手里的东西就当做是谢礼,在下先告辞了!” 说着,打马离开了。 ‘哒哒哒’的马蹄声远去,洛福福才回过神。 “喂,公子……” 她小跑着追去。 那一人一马风驰电掣般走了,扬起一地的灰尘。 “谁要谢礼啦?”洛福福小声低喃,觉得握着银钱的手心火辣辣的。 这一幕,洛水看见了。 或者应该说,她早知道今天洛福福会遇见一个人。 不过这次的初见却跟前世完全不一样啊! 前世那个少年对洛福福第一印象极好,还问了她的名字,心里对她久久不忘。 现在…… 洛水摇摇头,拎着小篮子往家里走。 脑海中闪过洛福福和那人浪漫感人、突破阶级的伟大爱情。 前世两人也是这会儿初遇的。 不一样的是,前世洛福福借洛老太的手,抢了王晚娘给洛水做的新衣。 那新衣的布料还是王老爷子送于洛水的。 料子是印花的淡黄色,最适合豆蔻少女。 王晚娘每夜借着昏黄的煤油灯一针一线给闺女缝的,打算作为洛水的及笄礼物。 谁知被洛福福看见了…… 她一句喜欢,多的是人帮她抢。 衣服做的有些大。 王晚娘心知两年后闺女穿上应是刚刚好,却不知刚好方便了比洛水壮硕的洛福福。 王晚娘担心手上的茧刺划破布料。 每日用药水泡手,揭了一层又一层死皮。 那件衣服都是为人母对子女的深深爱意。 袖口、领口、裙摆等细节处绣上粉色花瓣儿。 走动间袅袅婷婷,好像流动的水墨画。 靠着这件衣服,洛福福原本只是清秀的样貌硬生生增了几分。 让那个少年有了很深的印象。 前世是洛水先看到地上的荷包的,洛福福挤开她捡起来。 也如这次一样掏出了里面的银钱。 只是那时的她被耿直的洛水说了两句,又给放回去了。 两人更是没有接受那少年的谢礼。 那少年觉得洛福福虽身处乡野,但极有风骨,问了她名字,还给了她一枚玉佩。 可以说,这次初遇,洛福福几乎半只脚踩进了贵族圈。 对比现在,呵…… “真有意思!”洛水淡淡笑了。 这一世,土唧唧又收了谢礼的洛福福,怕是没有在那少年心里留下一丝一毫的印记吧。 没人抢她娘给自己做的新衣,她可以期待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