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兽群体迁徙,其壮观程度,难得一见。 林海雪野中,难以计数的灵兽拖家带口,朝着冰雪指示的方向奔袭。 后知后觉的猎人们,淌不过融化血肉的溪流。 溪水明明很浅,水底的卵石清晰可见,有些人妄想铤而走险。 中年男人想到那一笔数目可观的赏金,将身上穿的兽皮脱下来,全都裹在自己的双脚、小腿上。 同伴们都坐在河边处理脚伤,方才他们已经试过了,仅是踏足水面,脚底就会迅速融化。 “要不还是算了吧,这也太邪门了” “往年这里都是四月才解冻...” “脚底板比站在烙铁上还疼!” 猎人们多少都有些迷信,出现反常的情况时,脑子就会自行往鬼神的方向想,越想越害怕,都不敢再靠近这条看起来很平静的河。 汉子同样受了伤,但他自认和这些软脚虾不一样,他是白山城有名的勇士,不会惧怕这点痛苦! 轻蔑地看了倒在地上哀嚎的同伴们一眼,汉子嗤笑着,走向了河面,义无反顾。 待他成功渡河,捉了杂耍班子要的畜生,定要叫这些胆小怕死的家伙们好生羡慕! 汉子在满腔热血的支撑下,一时很上头。 伙伴们又是担心又是敬佩。 “他可真胆大!这次猎人队长选举咱们还选他吧?” 奈何,河水并不打算配合汉子的英勇表演—— “啊!!!!” 钻心的痛从脚下传来。 浸入水中的那一刻,绵密汹涌的痛苦便将他牢牢缠住,再厚的防护都无济于事,四五层兽皮成了笑话,他的脚在一瞬间,便被生生融尽了血肉。 怎么回事? 第一次大家一起踏进水中时,融化的速度明明还没有这么快! 他先前那次把脚从水中拽回岸上时,分明只是缺了脚底的皮,现在...他不敢也来不及低头,他觉得自己的脚应该已经没有了。 痛到极致的时候,他想起自己前几天离开家时,素来唠唠叨叨的婆娘用袖子抹眼泪的样子,说是要自己注意安全,万事量力而行,莫要逞能...她和儿子会在家里等着他。 汉子浑身都在抽搐,还站在岸上的那条腿抖成了筛子。 可惜了,多好的婆娘啊,跟了他这莽夫这么多年,总是吃苦多享福少,儿子也还没送去念书... 小腿也没了知觉。 男人仿佛知道自己的生命正在快速流逝。 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吼道:“铁桶,我婆娘小子以后都是你的了!” 男人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朝河水中倒去。 “给老子回来!!!” 更猛烈的吼声将男人的意识又唤了回来,身后猛然传来一股大力生生将他从何种提了出来,甩到了岸边的青草地上。 男人怔怔地仰倒在地,大口喘息着。 上方的光线被挡住,是他那几名“软脚虾”兄弟。 劫后逢生,他们也都心有余悸。 “太快了,差点没反应过来!” “咋地一进河就站不住?” “幸好咱们身体好,不然肯定扯不回来了...” 男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谢谢兄弟们!谢谢你们!” “一辈子的好兄弟!” “咱们回去吧,再也不做咱们做不了的事了呜...” 猎人们经过这一遭的惊吓,总算是醒悟了。那种“聪明的猎物”,其中分明有蹊跷,见都没见过就敢来,都怪他们被巨额赏金蒙了心! 还有这条河,太诡异了,就像是在护着那些逃走的兽,好让他们顺利迁徙一样。水里的鱼还在游动,能化开人的血肉的水中,鱼群游来游去,却连一片鱼鳞都没掉。 猎人们互相搀扶着,往来时的路走。虽然都受了伤,但很奇怪,心情竟然很平和。 “还是要踏踏实实过日子,这山,咱得敬畏着...” 许久,只听一道年轻一点的声音忐忑地问道:“嫂子以后归我这事,还作数吗?” “你想得美!” “早知道你要赖账,我就不救你了!” 什么人这是,给人画了个继承寡妇的美梦,转过身就是“你不要瞎想,我没说过这种话”的样子。 也就是欺负他铁桶为人老实了,哼。 像铁桶他们这样试图循着脚印往河那边追的不在少数。 但大家都是踌躇满志,觉得肯定是有人想吞独食,编造了个河水有毒的谎言,拦着竞争对手呢! 于是,接二连三烂了脚,这些莽汉总算是信了。 这河太玄乎,他们惹不起。 接着,在回城的人们中间,又传出了一种说法: 那些聪明的野兽是修炼出了灵智的灵兽,受老天爷保护,他们猎杀灵兽的行为惹了老天爷不高兴,所以降下神迹要惩罚他们! 渐渐的,上山的人越来越少,杂耍班所在的城西院子外面,来上交猎物的人几乎已经看不见了。 毕竟谁都不是傻子,那些脚受伤的人回来后,托人从大城捎来伤药,几百两的银钱花出去了,那伤口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虽然不在流血,也不再恶化,但那血肉模糊、皮肉化开的样子委实吓人。 最后有人发现,还是撒了一点谢娘子送的药粉,这才稍微有了愈合的迹象。 至于那些胆大妄为、不听劝告执意要过河的人,他们中的很多都已经双脚彻底烂掉,只剩下渗人的白骨,每日伤处都在钻心地疼,却还很怪异地活得好好的。 这样的情况吓住了很多藏有小心思的人。 距离灵兽们去往河那边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城里的传言,相信的人也越来越多。 白千柳听着下属前来汇报抓到的灵兽数目,第一次沉下了脸。 “再说一遍,抓了多少?” 属下看着他黑暗阴沉的面色,战战兢兢,结巴着道:“十...十三” 区区十三? 白千柳强行遏制住心中的怒火,掰断了手中的笔,“滚下去!” 感受到了他身上突然暴涨的不详之气,下属连滚带爬,头都不敢回,逃出了这间书房。 白千柳手中紧紧握着断笔,手臂上的血管像是活了一样,在大力挣扎涌动着。他眉心紧皱,眼里一片腥红,面颊的肉都在抖。 很快,院子里的下属就飞速向远处撤离。面对堂主暴走的情况,他们已经很有经验,只要躲得够快够远,就有希望保住性命。 白千柳的灵力暴动了。 他有化神期修为,灵力暴动的后果一般人根本无法承受。 这座院子位于闹市区,门外就是熙熙攘攘的街道,百姓的店铺摊位穿插其间,谁也不知道危险正在来临。 “呃!” 白千柳抱着自己头,一下一下往墙上撞击,太疼了,他已经失去理智,不知道该怎么缓解这该死的头痛。 城南,谢家酒馆,现在这是大家一起吃中午饭的时间。 早上阿默出了一趟城,老猎人们都已经回家了,他们本来也就是抱着凑凑热闹的心态跟着进山。 “咱们老了,抢不过年轻人,本来打算要是运气好,老猫碰上了死耗子,领了赏金就交给你,拿去给人家谢娘子作聘礼...” 阿默:“...不必。” 反正谢朝雨都拒绝嫁给自己了。 他又认真嘱咐这几个老家伙,“你们有钱留着自己用,不用管我” 谢三哥送他的画本上,有一位姓叶的仙君,自己穷得叮当响,宗门里也是吃完这顿就没下顿的状态,这位仙君便想了个法子,将自己卖到了修真界最有钱的人家,娶了一位富婆,昔日小有名气的剑修竟当了赘婿,从此便过上了吃软饭啃老的厚脸皮生活。 阿默觉得自己万万不是那种人,定不会吃软饭,更不能啃老。 只是回来提起此事后,谢朝雨好像沉默了一瞬。 阿默聪明,想通了关键,看她反应,她那痨病鬼前夫定也是个没脸没皮的软饭男! 阿默绷着一张迷茫的脸,在心里悄悄窃喜,自己又多了个比那家伙强的地方。 吃饭之前,阿默落座后,从怀里掏出钱袋,摸了一锭银子推到谢朝雨面前。 谢朝雨不解:“干什么?” 阿默:“买菜钱。” 不吃软饭,从这一餐开始做起! 饭桌上不请自来、从未交过买菜钱的谢逢君、王浮:“......” 他们暗暗瞪了阿默好几眼。 大家一起吃饭不快乐吗? 为什么突然有个心机狗要搞内卷?! 谢朝雨收起银子,高兴地将三哥面前的大鸡腿夹给了阿默,以示肯定和鼓励。 谢逢君、王浮:“......” 蹭饭的人,多少吃得有点不好意思。 饭吃到一半,阿默突然神色一凛。 “砰”地放下碗筷,起身大步朝外走去。 “怎...”谢朝雨也很快感知到了什么,跟着严肃起来。 谢逢君:“城西的方向!” 三人很快赶到了城西,阿默比他们先行一步,已经在街上走了一圈。 迎上谢朝雨的目光,阿默肯定地点头:“无一活口。” 整条街,围着那座院子展开,周围方圆几百米内,所有的百姓都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几人分开查探,找找看,希望能发现幸存者。 当日那位帮素萝盯梢的大姐还端端正正坐在摊子后面,手里食盒的盖子揭了一半,里头的骨头汤还冒着热气; 猎人肩上扛着处理好的半扇野猪肉,倒在马车旁边,这些要送出去的货物再也不会装满了; 搓兽皮绳的老阿婆倚着门栏,脸上还挂着晒太阳时的惬意安宁; 街角倒着个孩子,面朝下,手里的糖葫芦咬了一颗,还衔在嘴里,在他几步远的地方,人来人往,依旧很热闹。 这一片地方像是被什么东西罩住了一样,明明看不见任何屏障,但街上的人们却丝毫注意不到这里发生了什么。 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二百七十一人”,谢朝雨道。 已经死去了。 不远处传来数道灵力气息。 是先前躲出去的白千柳的下属,也是平日里杂耍班子的“伙计”们。 他们一点都不惊讶,竟面色如常地从四面八方往这里走来,脸上是习以为常的表情。 “堂主这次失控还算好处理,咱们都没受到波及...” “现在堂主应该还在生气,不要回去触他的霉头,走,咱去把这些尸体处理了” “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呢,出门全是尸体,晦气...” 谢朝雨将身子隐藏在墙后,听着这些人对人命毫不在乎的话语,眼神越来越沉。 一般的储物袋中不能保存活物,但尸体是完全没问题的。 短短的街市,很快就出现了很多身穿浅青色衣裳的修士,他们随意将尸体往储物袋中收,动作极其熟练,其中一部分人还取出了一种灰白的药粉,边走边往地上撒。 “凡人太弱了,得给街道除个毒...” 谢朝雨和阿默来到了院墙外。 阿默嗅了嗅,“那个人没在院子里” 谢朝雨冷笑一声,“那就是在地下了!” 白千柳也确实在地下空间内。 方才灵力失控后,他便带着被他弄死的十三只灵兽来到这里,他将灵兽尸体交给一个黑袍人,“剥了,内丹弄出来看看” 黑袍很快就接过那些串在一起的笼子,将里面死去的小兽们倒出来,又拿了尖刀,划开它们的头颅,将里面颜色尚浅、个头也很小的内丹堆到了一起。 白千柳看着那些内丹,失望至极。 看起来花花绿绿,却没一个有用的。 “再加紧去找!” 下属道:“城里流言四起,说抓捕灵兽有违天理,猎人都不敢去了...” 白千柳冷冷地看了这名下属一眼,“那就自己去!” 下属很快召集了几十位修士,白千柳指间捏着一枚刚从小兽身上取下来的土黄色内丹,“咔嚓”一声,捏碎了,内丹化为齑粉。 白千柳连笑都是阴冷的,“各位可都是宗门花大价钱培养的修士,莫要再让人失望...” “是,请堂主放心!” “去吧” 院墙足有两米多高,只凭眼睛看,什么也看不到。 谢朝雨探出灵力,灼热的火焰自她掌心析出,却在碰上围墙的那一刻,消失无踪。 谢朝雨皱眉,又掏出几张符篆,以灵力催动后,飞向墙内,“噗”——甫一接触到墙上空气,灵符竟也瞬间化成黑灰。 这可是陈长生给的高阶灵符! 她又取出几张符打上去,仔细观察灵符自自燃之后的景象,敏锐地发现了墙面淡淡的灵力波动。 “我们想错了,应当不是阵法...” 看白千柳的修为,应当也不是他个人的技法所致。 那就是灵器了,而能达到这种效果的灵器,必是神器。 谢朝雨勾唇一笑,朝阿默道:“你的杀猪刀呢?” 打败神器的,自然还需要另一个神器。 被迫长相粗陋的春风十里出现在阿默手中,物似主人型,它朝谢朝雨懒洋洋地挡了几下刀把上的红穗子,便瘫平不动了。 谢朝雨指着院墙道:“朝这里劈,要是能把底下空间也给劈开...”,她顿了顿。 阿默:“?” 谢朝雨浅笑,“...我嫁给你” 阿默:“???” 猝不及防,杀猪刀砸了脚。 ------题外话------ 阿默:你早说啊!!!你早说,别说这院子了,外头的山都给你砍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