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你可曾见过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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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小岩石球落地,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而且,在沈龙霄的控制之下,还正好落在了之前风龙之影打碎的地砖的位置上。   本就破碎不堪的那一小块地面,激荡出了更多的烟尘。   “咳咳,咳……咳!”   吕风在半空中,本想着凭借高超的轻功“走位”来躲避这颗岩石子弹的攻击。   没成想,这炸裂的烟尘,正好将他整个人都笼罩了进去。   烟尘就是普通的烟尘而已,并没有什么攻击力。   不过,任谁吸了这么大一口灰尘,都会被呛得特别难受。   呼吸不畅,咳嗽不止。   吕风被烟尘一呛,不经意间分了神,脚下正在运转着的风之力与疾风步出了岔子,直接从空中落了下来。   幸亏周围的尘土还没有完全散尽,否则他这一“出丑”,不止会有多少女同学的美梦破碎。   尘土沾染在吕风的衣物上,让他变得看起来有些狼狈,从一个贵族王子,变成了“落魄王子”。   适能缓缓经过喉咙,将吕风鼻、喉中的灰尘弄净,这才让他的咳嗽慢慢缓解。   视线被烟尘还有咳嗽时咳出的眼泪遮挡,吕风一时之间还无法看清沈龙霄。   只能依稀听到沈龙霄的声音。   沈龙霄:“he~~~tui!!”   吕风:“???”   不是还在比赛吗?   沈龙霄为什么突然在赛场上吐痰?   不文明!   这哪是当代大学生该做出来的事儿?!   “嘶!”   好像有什么不对……   吸收空气中的风元素……然后释放出了风龙之影。   后来又吸收烟尘灰土,于是发射了那颗岩石球……   这口唾沫,莫非是……?   沈龙霄冷漠道:“你,可曾见过水?”   枪口色如冰蓝,纯净至极。   吕风只觉得,周围的空气正变得越来越干燥,大气中的水分,正在向沈龙霄汇聚。   汇聚到他的手枪上!   一颗海蓝色的子弹出膛,以那一口唾沫中的水分为媒介,带动了附近的水元素,形成了水涡螺旋!   水本质柔,无常形,无常势。   但是,当水流开始流动,尤其是高速旋转的时候,就具有了动能。   洗衣机清洁衣物,用的便是旋转产生动能的原理。   这颗螺旋水球看起来并非“杀招”,但是被击中一下,也绝对不会好受。   最重要的是,吕风的衬衫上已经沾染了许多灰尘,如果再被水濡湿,那就更加狼狈了。   十分注重自己仪容外表的吕风,绝对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原本双手一起端着的狙击枪,瞬间换成了左手单握,吕风面带怒气,右手掌心有一道旋风在旋转。   “极风刃!”   被沈龙霄“捉弄”了半天,吕风心中的怒气到达巅峰,这次的风刃,比之前的那些都要强盛!   极致的风刃形成风盘,风盘的边缘是锯齿,旋转起来,锋利十足,看起来十分骇人。   风刃之盘与漩涡水球撞击在一起,发出了令人牙酸的切割声。   终究是风盘的威力要更大一些。   水球被极风刃切成两半,从吕风身体两侧飞过,“吧唧”两声落地,水花破碎成两滩水迹。   而极风刃也在和水球的“角力”之中消耗巨大,威力与速度骤减。   沈龙霄胖硕的身体一扭,勉强躲了过去。   砰!   没等吕风反应过来,沈龙霄又开一枪。   这声枪响,把吕风吓了一跳。   嗯?   怎么开枪这么快?   不是还有吸收元素的过程吗?被你略过去了?   这一枪发射出来的,只是普通的子弹罢了。   沈龙霄也并没有攻击吕风,而是随手打向了自己脚边的地面。   这一发子弹的目的,并不在于攻击,而在于子弹被击发那一瞬间产生的火光!   风、土、水……   紧随其后的第四招,便是“火”!   适者之枪很神奇,它的子弹与寻常金属制枪的子弹不同。   激发弹头出壳的能源,虽然不是寻常金属子弹所用的火药,但是,在子弹出膛的一瞬间,还是会生出火光。   这点火星,对沈龙霄来说就足够了。   枪口这次释放出的是赤红色的火焰之光。   吕风心中有一句脏话要说……   这是什么鬼战技!   为什么可以操控风、土、水、火四种元素子弹?!   这是谁研究出来的?!   我不服!   沈龙霄可不会去理会吕风的情绪,稍微有些装b地说道:“你,可曾见过火?”   吕风:“!!!”   吕风只觉得自己满心的怒火,不知该发到哪里去。   明明是我的词,却被别人一次又一次地用着,还用出了花。   这次的“火”之子弹,不知又是什么形态。   吕风身体紧绷,双眼盯着沈龙霄的手枪枪口,暗暗警惕。   …………   主席台上的左杰朔、蒋婕媛早就懵了。   他们两个实在是没有想到,场上的三品之战,竟然演变成了这副局面!   往年的新生大比,他们也都看过。   尤其是左杰朔,他在去年已经做过一次新生大比的解说了,“工作经验”丰富,哪怕是三品学员之间的对决,他也有过解说经历。   但是,他所见识过的三品,凭借的无非就是“战技”、“配件”、“元素石”、“兽魂”。   可场上的沈龙霄与吕风,诡异的很,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分辨出二人使用的是什么招数。   这不由得让他怀疑起了自己“万事通”的绰号。   这两人哪有半分“适者”的特点?   更像是掌控着元素之力的魔法师!   王开金愁眉紧锁,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喜悦。   张盛军最喜欢见到的就是王开金吃瘪的样子,立马坏笑起来:“呦呵,老王,咋的了这是?   愁啥啊?   你看这比赛多精彩!   我非常看好吕风!”   王开金怒道:“滚蛋!”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   没看见我正上火呢吗?   真是没想到,一个平平无奇的小胖墩,在没有任何人看好他的情况下,竟然能够表现出这番实力,与吕风斗了个难解难分。   张盛军笑道:“哎,老王,你说这个小胖子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个特效子弹战技?   看起来不简单啊……”   王开金撇撇嘴,没有出声。   以王开金的眼界,自然是第一眼就看穿了沈龙霄的战技。   不过,随着沈龙霄表现得越来越多,王开金也是越来越惊讶。   风属性的特效子弹,勉强让王开金对这个小胖墩的印象有些改观。   至少,能够练会这种战技的人,肯定是下了苦功夫,并且资质也是值得称道的。   土属性子弹的出现,就让王开金坐不住了。   两种元素属性的特效子弹,能够看出来,是源出同宗的,也就是说,这个战技的创制,出自一人之手。   一种元素属性可以是巧合,而两种特效子弹,就绝对不是那么简单了!   能够创造出这一招的人,绝非等闲适者,当在中品之上,高品之境。   再不济,也是一个七品!   等到接下来的水属性子弹和火属性子弹的出现,王开金已经麻木了……   这个被扔到人堆里就立马让人找不见的小胖子,被王开金重视起来。   他的资质,可称“天骄”。   从这一刻起,在王开金心中,沈龙霄的地位已经和战院新生十一人放在了同一高度。   真是老天爷作弄。   给了他这份天资,却又给了他两把手枪……这不是故意欺负人吗!   可是……话说回来……   能够随心所欲,顺由主人的心思发展的手枪,又是最适合沈龙霄的。   三品,就可以操纵风龙、岩球、水漩,还有一招没有出手的火焰……   等到高品的时候,莫非真能让他释放出什么“魔法”来?   …………   沈龙霄微微笑着,辅枪中的火焰子弹已经等了太久,迫不及待想要出膛。   砰!   红色的子弹,正燃烧着烈火。   子弹飞快,拖动着长长的火尾。   弹尖为簇,火尾为羽,形成了一支火焰之箭。   风、土、水、火,终于全部面世。   这四种子弹,其实是同一种战技的四个部分。   沈龙霄这一辈人,就算资质再高,也不过是刚成适者不到两个月,哪里能创出这种战技?   这战技,是沈龙霄托林爷爷去买回来的。   据林爷爷说,那人是他年轻时的好友。   这战技,也是那人无聊时创造出来的,本想着以后教给自家后辈,没成想,年过六十了都还没找到老婆,更无从谈起子孙了。   所以,就把这招送给了林伯,并且许诺,他不会再传给其他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四象元素子弹”,可以说是沈龙霄的独门绝技了。   战技的名字,是他自己取的,很普通、很中二……   可以想象到,等他把这个名字告诉陈行熙等人之后,一定会受到兄弟们无情的嘲笑……   水球可以切割,但火箭却没那么容易命中。   所以,吕风并没有把手中的风刃之盘像之前那样扔出去,而是放置在身前,形成了一个旋转着的“盾牌”。   火箭与风盘互相消磨,共同消散。   就在火焰之箭消失之后,沈龙霄的手枪上,同时亮起了绿、黄、蓝、红四种颜色?   沈龙霄大声喊着,仿佛在发泄着之前被人看扁的怨气:   “你!”   “可曾见过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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