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江南商会,少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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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围绕着圣上的心思,江南商会众人已经进行了数天的研究讨论,连年都没过好。   “三十税一虽是太祖所定,但圣上似有意更改。加征是肯定的,只是不知道要加到多少?”   “这正是为难之处。说多了,日后恐怕亏本;说少了,龙颜不悦,后果严重。”   唐默放下茶杯,稍显无奈地说道:“只说加征,不说具体数额,待圣上最后决定也就是了。”   众人面面相觑,都苦笑点头,表示可以先这么糊弄。   其实,加征是肯定的,但朱由校还真不会加征太多。因为,明朝中后期的商税收得太少,跟三十税一的关系并不象想的那么大。   该征的不征,偷税漏税严重,才是最大的问题。这与士绅地主隐漏钱粮,升斗小民承受重负是差不多的道理。   当然,太祖所定的商业政策也有很大问题,或者说是已时过境迁,不适合现在的社会经济情况。   建国之初,商业活动经受战乱,很是萧条。   所以,朱元璋对商业和商人采取了保护措施,定商税‘三十税一’,还规定书籍笔墨农具、舟车丝布之类皆免税,并下令裁撤税课司局364处,使商税较元末大大简约。   在明朝前期,这样的政策确实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但到了明朝中后期,工商业已经繁荣起来,皇权(包括太监、后宫、藩王)、官权、绅权也纷纷介入,税收流失就成了大问题。   在后世人看来,拦路收费总有那么点敲诈勒索的恶霸意味。可你看到整个大明的商税收入,以及征税关卡的数量,就会觉得太少了,都太少了。   打个比方,在后世的省、市、县,甚至是区,都有税务局,数量有多少,反正很多很多。   但在大明呢,早期还有四百多个税课司局,但到了十七世纪早期仅存一百一十二个。   为什么本来就少,后来就更少上加少了呢?原因也很简单,无利可图不说,还得朝廷倒贴。   比如明隆庆二年,户部报告某个税课司巡检每年俸粮工食费不下四百余两,而其征收折钞银仅为一百一十两。   看吧,还设什么卡,收什么税?征收上来的银子还不够收税人员吃饭的,趁早关闭还能省点银子。   大明很奇葩,太特么奇葩了,朱由校看到这些数据资料,越来越觉得是这样。   收个税吧,还能越收越亏本,这也太扯了吧?   原因何在呢,是商业不发达,还是商贾不走陆路、水路,改成航空运输了?   当然都不是,明朝中后期的商业很发达,行商贩货的也很多,但关键却是在收税的人,以及免税的群体。   举个最简单,或者说有些荒谬的例子。   万历三十七年,山西汾阳县的商税是六千六百多两,相当不错的数字;而万历六年,浙江金华县的商税却不足七两,跟没收是一个样。   抛开年代(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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