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赟甩着自己的钱袋子,站在巷子里,果然几个闲汉跟了过来。 揉了揉眼睛,宋赟觉得他似乎遇见相熟的人。 仔细看看闲汉里的人,确实有个长得人模狗样的,他记性极好的,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多多少少都记得。 人群里那个可不就是周安。 好些年没有见到了。 没想到现在又遇见了。 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吗? 宋赟觉得他跟周安并没有什么缘分。 如果真的有的话,那应该属于周安的末日。 不然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他。 “小孩儿,那身上的钱交出来吧,不然嘿嘿……”闲汉们握住拳头,双手交叉,发出咔吧咔吧的响声。 周安手上少了一根手指。 宋赟的记忆陡然回到很早之前。 早到就跟上辈子一样,那个时候周安想要将他给卖了换钱。 结果自讨没趣,被砍了一根手指做惩罚。 果然书中讲的道理都是没错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到了京城还不好好寻一个正经的活计,竟然在街上做闲汉,看着谁家孩子有钱抢谁的,可真本事了。 宋赟配合的摸出身上的钱,看向周安:“你长得太丑,我不要给你,你们几个把他打走,我就把钱给你们。”宋赟说道一般,视线落在旁侧闲汉身上。 “你个小崽子,老子……”周安的话说了一半,对上宋赟挤来挤去的眼神,本能的觉得不太对。 眼前这孩子还有些眼熟,但是周安没有见过拔高的宋赟,小孩子换牙以后一天一个样子,如果不在跟前盯着,很容易认不出来。 周安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认出来。 宋赟还不嫌事儿大,指了指周安的手:“你怎么少了一根手指,这样也太不对称了,你们几个帮他对称一下,对称了,钱都是你们的。” 宋赟说着,又把自己腰带上环着的玉给摘下来。 不管荷包里的金豆子还是腰上挂着的玉佩,都是极为贵重的。 闲汉犹豫起来,一般来说,京城这边有权势的小公子身边都跟这人,那样的人他们自然惹不起,得躲着,抢钱就抢刚来京城的,人生地不熟,吃了亏也没有地方诉说的。 看见宋赟的一瞬间他们按着自己的判断来讲,这就是一个小肥羊。 但是现在,他们又不确定了。 腰上的玉佩瞧着也太眼熟了。 在哪儿见过呢? 没有一个人说的出来,尤其是这个孩子面对他们的时候没有慌乱还这么闲适,总觉得有诈。 但是荷包放在眼前不抢心里也不舒服。 视线落在周安身上:“我把他手指剁了,你就把钱给我?确定的不是耍我们?” “大哥我的亲大哥,这一听就是耍我们的,二桃杀三士晓得不,这就是计策,有钱人家孩子机灵着呢,您别上当好不好?” 周安差点哭了,对着闲汉里最魁梧的人唉声诉说,眼睛都红了。 看着怪可怜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