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绛有事出国,我是代替她来催稿的代理编辑,林槐。”林槐说。 对方显然还没有从混沌的睡眠中清醒过来。他坐起身,盯着林槐的脸看了半晌,眼神之空洞与专注让林槐有些毛骨悚然。好不容易,他才“嗯”了一声,道:“哦,是你啊……” 说完,他便站起来,去寻找埋没在电脑深处的稿子。在电脑屏幕光的作用下,他的五官总算是清晰可见。 天枢的长相颇出乎林槐的预料。和他之前在脑内勾勒出的“胡子拉碴,穿白大褂,眼圈青黑且不修边幅”的模样不同,天枢其实长得相当英俊,甚至可以说是一名安静的美男子。他的五官带着几分刀劈斧凿的凌厉感,眯着眼看向屏幕时眼尾上挑,周身气质随性又漫不经心。 但他称得上是出色的外表并不是林槐盯着他看了很久的理由……他盯着这个人看,只是因为—— ‘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啊……’他摸着下巴想,‘在哪里见过呢?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林槐问道,“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你似的。” “鲁迅说过。”在听到林槐的问话后,对方不回头道,“英俊的人往往相似,丑的人千奇百怪。你会觉得我长得面善,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最后,稿子在这里,你要不要先看看?” “鲁迅说过这话吗……”林槐虚起眼,凑到电脑前。 只见u盘里静静躺着方才被拷贝进去的文件,其标题是“谋杀者之歌”。 点开文件,出现在屏幕上的,首先是简短的序章。 ‘我决定谋杀一个人。’ ‘一个曾经的人。’ ‘他死于三年前。’ 林槐握着鼠标,将文档向下滑去。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篇第一人称小说,讲述一个人决心谋杀一只鬼,并对那只鬼的形成机理产生了种种猜想。 天枢的文笔相当简练老辣,不带任何多余的形容词,字里行间却透露出毫无悲悯感的森森冷气。主角的前男友死于三年前,在三年后,欲与新男友步入结婚殿堂的主角却在生活中发现了前男友再度出现的痕迹。信箱里多出的广告,餐桌上的水珠,玻璃水雾上的手绘向日葵……无一不在向主角展示出一个事实——因意外而死的前男友回来了,并且要拖主角下地狱。 全篇皆是主角在冷静地考量杀死前男友的可能性。从他成为厉鬼的机理,到能够杀死厉鬼的最终方法的不断调整和尝试……最终,主角成功了。 这个故事本该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只是最终主角在和现男友结婚七年后,又在某个玻璃起雾的冬天,看见了被画在玻璃上的向日葵……林槐忍着一身鸡皮疙瘩看完这篇小说,终于在看到结局时有了些许的宽慰。 天枢在他看小说时拿了一瓶椰奶给他。林槐一(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