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街,傍晚。 已经化名魏向华的威斯特看着街边那发着亮光的路灯,感慨万千。 这是他第四次来南京了,每一次来南京,南京的变化都要让他叹为观止。 第一次到南京的时候,南京的整洁有序,以及水泥路,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第二次,则是大华的蒸汽轮船,让他叹为观止。 第三次,则是大华的火车,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万万没想到,这才七八个月,再次来到南京,这里竟然有了路灯。 而且,这种路灯用的即不是蜡烛,也不是煤油,其发光原理,他都搞不懂。 但是,越是深奥的东西,越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魏向华知道,这又是大华的一种了不起的进步。 他甚至可以自豪的对西欧那些商人说,他见证了南京的发展历史。 因为有了路灯,秦淮河街道的夜晚也相当的热闹,出现了夜市的雏形。 夜宵店,大排档,住宿店,青楼,赌场....... 这些地方比白天还要热闹,丰富的夜生活,让南京看起来有点像不夜城。 也只有像南京这种人口众多的超级大城市,才能汇集这么多夜猫子。 这要是搁其他地方,就算是安装上路灯,也没有这么多不正经的人。 正经人,这个点就该上床睡觉了。 “同福酒店。” 魏向华叫了辆黄包车,并且给出了双倍的车费。 身为一个西洋人,他在大华虽说没有遭遇到什么严重的歧视事件,但被人区别对待是经常的事。 有着丰富经验的他,也得出了一套在大华生活的办法,那就是砸钱。 像现在叫车,只要付出双倍的车钱,就可以得到优质的服务,不用担心车夫绕路之类的把戏。 他现在要去同福酒店,请礼部外交司的司长金盛吃饭,感谢金盛帮他成功入籍。 是的,他现在已经拿到了南京户口,成了一名正儿八经的大华人。 为了入籍,他可是向大华足足捐赠了一百万元,用于支援大华的道路建设。 于是,圣天子有感于他的忠诚,以无比的胸襟,接纳了这位外人,让其来到了大华的怀抱,成为了大华的子民。 一百万很多,是魏向华几年来幸幸苦苦赚来的血汗钱,但是魏向华觉得值。 成为了大华的子民,他才能混入大华商人圈子,获得更多的商机。 仗着大华子民这个头衔,以及对西欧的了解,他就可以成为两者中最好的中间人,超级买办。 以后,他只要干点牵线搭桥的活就能够赚大钱,做一个西欧商人无比羡慕的二道贩子。 而且,成为了大华的子民,他才能够永久的居住在南京,居住在这个他眼中的仙境。 为什么是仙境而不是天堂? 已经身为了大华人的魏向华,觉悟还是相当高的,直接就放弃了以前的信仰。 当然,他这种商人(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