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买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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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天文学   听到了郑丽琬的话,郑子文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在大唐这个时代,一般的一线城市都会有奴市,买奴隶确实不值得惊讶。   别说那些贵族富商,就算是稍微有一些钱的平民百姓,买一个奴隶回去种地耕田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毕竟奴隶比耕牛便宜得多。   想到这里,郑子文的心里顿时有了一些难以名状的感觉,毕竟光天化日的买卖人口,怎么都感觉有些违和感。   这时,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哟,这不是同福酒楼的郑娘子吗?来我这有何贵干呀?”   在大唐,商人地位卑贱,既不被称为“掌柜”,也不被称“老爷”,“员外”,当然“相公”这样的高端称呼也轮不到他们。   郑丽琬被称为郑娘子,也不是蔑称,只是一个普通的称谓而已。   听到这个声音,郑子文顿时回过了头来,顿时一个擦脂抹粉,浓妆艳抹的男子朝他走了过来。   郑子文顿时大惊失色。   “妖孽,站住,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   周围顿时寂静一片,郑丽琬顿时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噗……相公你真逗……妖孽……哈哈哈哈!”   对方听到郑丽琬对郑子文的称呼,顿时面色一动,然后躬身试探着问道:“可是郑爵爷当面?”   郑子文顿时一愣,然后有些惊讶的瞥了他一眼。   “哦?你居然认得我,你是谁?”   对方一听,立刻向着郑子文就是一个深鞠躬。   “小的叫做伍德,郑爵爷叫我小伍就行,爷是来挑几个使唤人的吧,里边请。”   说着,这屈身引着郑子文往里面走,一路上都弯着腰,看着他的这个样子,郑丽琬顿时压低了声音道:“相公,他看起来很怕你呢!”   郑子文顿时瘪了瘪嘴,然后耸了耸肩。   “莫名其妙!”   郑丽琬一听,顿时又笑了起来,两只眼睛都眯成了一对月牙儿。   “相公,你刚才为什么说他是妖孽呢?”   被她这么一问,郑子文顿时反应了过来,在大唐男人涂脂抹粉似乎已经是惯例了,而且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这时候却不能说,要是传到别人的耳中,得罪的人就海了去了。   郑子文不怕得罪人,但却不愿意无缘无故的得罪人,所以他耸了耸肩。   “因为爷我乐意,爷高兴怎么叫就怎么叫,如果不满意可以来找我,你可以问问他满不满意?”   走在前面的伍德顿时浑身一颤,连忙转过身,脸上堆满了笑容。   “爵爷说的是哪里的话?无论您叫小的什么,那都是小人的荣幸,换了别人还没这个机会呢,小人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不满意呢?嘿嘿!”   郑子文顿时哑然,然后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小伍啊,你有没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兄弟叫曹二狗?”   伍德一愣,然(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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