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用汤匙将炖盅里面的燕窝慢慢的分了一半到自己的碗里,然后将整个炖盅给了韩城。 她做事情是很得体大方的,总会将好的东西留给别人。 如果将碗里的燕窝放在韩城的面前,确实是没有那么好的。 韩城也没有阻止她,看到她的纤纤玉手在忙来忙去,他觉得也是视觉上的享受。 韩城知道林初夏干的是粗重活,日晒雨淋的,但是因为她的天生丽质,所以她依然如此的漂亮,包括她的双手。 其实林初夏现在的工作量也不大,因为加入她农家乐群里面的人暂时只有三百多人,而且只有一部分人是经常跟她买农产品,有一些人有时候会买,有些人是完全不卖的,所以销售量是有限的。 加上她工作也很麻利,一般不超过三个小时就会配送完的。 有时候货少了,她一个小时就可以配送完了。 韩城喝了一口燕窝,带着一股牛奶香味,甜度适中,而且口感很顺滑,他觉得还不错的。 小时候他母亲逼他喝过,可是他只喝了两口,就拒绝不喝了,理由是一点都不好喝。 他突然想起母亲,他发觉自己已经不埋怨她了。 这一年多来,只有父母打电话给他,可他从来没有主动打电话联系过他们。 他们说要来探望他,他就说自己的工作很忙碌,叫他们暂时不要过来。 而事实上是,他不想去面对他们。 因为心态上的改变,他决定今晚或者明天主动联系一下母亲,转帐一笔钱给她,或者她也会开心的。 他知道母亲是不差钱的人,但是他相信每个父母得到子女的回报,都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 他知道,父母也是爱自己,也许他们更爱大哥,但是作为子女,是不应该计较这些的,毕竟十根手指也有长短呢! 现在想想,他觉得自己还是不太成熟。 如果足够成熟的话,也许就能冷静的处理好发生的事情。 而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这一年来,他每当想起自己的大哥就非常的反感厌恶,可是现在想起来,心境居然是如此的平静。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是他曾经对他大哥说的一句话。 在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就想着两个人老死不相往来了。 可是现在的他,却觉得不用这么极端。 何况出来单干后的他发展的挺好的。 失去了一些东西,上天依然会眷顾努力的人,所以他现在不是成功了吗?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把鸿海集团经营的到全国皆知,而且还有一帮那么忠心的下属。 当初虽然是他以高薪吸引他们过来的,但是如果不是他们对自己的信任,他们恐怕也不愿意千里迢迢的跟着他。 毕竟一南一北,无论气候还是风俗习惯,都有着很大的区别。 所以他也很感激他们,如果不是他们,凭他一个人的能力,是根本不(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