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帮,羊城内不大不小的帮派,是刘琛所在区域的地头蛇。 这是林志特意选的,小了绑不成,大了他清除痕迹有困难。 黄赌毒什么都做,还利用羊城的便利干着对国外贩卖人口的生意。 “张老兄,不是我说。羊城的帮派里我是不怎么排的上号,但要是想绑个人,那绝对是小意思。这都是我们起家的老本行,说句不客气的话,羊城比我马德林更厉害的,超不过5家。” 马德林正在一座被废弃的庄园内,手里捏着一支无铅水晶杯,杯中倒着红酒。 时至傍晚,太阳还在西方空中挂着,略带微黄的日光穿过庄园的窗,留下明亮的光和模糊的影。 在阴影中的高档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同样捏着红酒,微微摇晃,让空气与酒充分接触,软化单宁,释放出其中的涩味。 那人一身黑衣,戴着黑色手套,一顶略显宽大的礼帽,遮住上半张脸。 方形下巴,两个腮帮子略略鼓着。 “不然我也不会找到你。” 声音嘶哑,低沉,得费力气才能听清楚。 马德林盯着那人摇晃酒杯的动作,拙劣的模仿着。他不懂这样做的意义,只觉得很高端。 兄弟帮不大,很少有机会像社会名流一样细细的品红酒。 是几日前,那人找到马德林,出手阔绰,想让他们绑一个人。绑了之后,什么都不用做,还绝对不能伤害那人的任何安全。在保证绑架的前提下,尽量让她过得好些。 要求奇怪,马德林本不想接,但看到了两条大黄鱼做的定金,他心动了。 他没有想过直接抢了阴影中的人,因为和大黄鱼一起掏出来的,还有一柄枪。 更重要的是,道上的都认得那枪,是官方高层的标配手枪。 不是亡命之徒,都不敢碰。 “张老兄,在您来之前,人已经绑到了,就在隔壁。我们用了迷药,算算时间,估计还要三五个小时才能醒,您看要不要去隔壁验验货?” 马德林一口把酒喝干,他到底是个粗人,品不出滋味。 “好,去看看。” 品了一口,放下酒杯,准备起身去看看。 这一放,露出手套和衣袖之间的间隙。 很短暂,但还是让马德林捕捉到了。 是一节细腻白嫩的手腕,和他四五十岁的嗓音一点都不配。 ——看来都是伪装,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若是掀开这位“张老兄”的礼帽,但看上半张脸,刘琛一定能认得出,这人是林志。 他化了妆,遮住了身体,两个腮帮子里各塞了棉花,改变脸型,也压低放缓了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听着更年长。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没有任何人能认出来。 半个小时后,刘琛跟在一个人身后,来到了庄园不远处。 树木繁茂,丛林掩映,若不在意,还真难想到这么个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经(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