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八重山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林逸听到这个名字,大吃一惊。   他没想到会从这个故事里听到这个名字。   如雷贯耳。   北方的武士都知道,天下的拳术有个顶。   这个顶,就是宫宝森。   自出道以来,从无败绩。   但天下事,光有拳术是不够的。   宫家这些年安然无恙,越来越大,乃至联合成立武士会,成为响当当的巨擘,都离不开政界的支持。   追本溯源,这些支持的开始,都要算到二十年前的那场当街杀人。   “我不知道你听明白了没有。”刘琛放下手上的签子,正经道,“我们是武人,拳术是杀人的技艺,我们最擅长也最适合去干的,就是杀人。”   “如果你愿意当这个里子,我相信,他们会保你家这个面子。”   “而且这个里子当不久。他们见到你的实力,一定会把你吸收进组织,为他们所用。那时候,你站住了,林家就倒不了。”   “当然,你得有投名状,越难的越好。”   刘琛没有继续往下说,他知道,林逸肯定懂。   林逸确实懂,这是一条武士的路,先立下投名状,再以保全林家离开津门为条件,彻底投靠蓝衣社。   当然,他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劝父亲彻底投靠东瀛。毕竟政界已经有派系把他们放弃,东瀛人为了统治的稳定,肯定会选择让他们继续过安稳日子。   但林家不会当国贼。   林父曾说,他就算是死,也不会倒向东瀛人。因为一旦倒向东瀛人,林逸和林志的一辈子,就只能活成奴才,走在外面,会一辈子被人戳脊梁骨。   咬咬牙,林逸吐出一个字。   干!   不过是杀人罢了。   “如果你决定好了,他们来,我通知你。”   话说完,茶饮尽。   月高悬,夜归人。   冷碳竹签,一夜无话。   时间一晃,便又是六七日过去。   下了两场秋雨,只觉得秋意一下子就浓了,满树的叶子眨眼就黄了,秋风一扫,一街都是枯槁。   东瀛人也终于按捺不住,有了新的动作。   那日清晨,街道上弥漫着薄雾。   忽然传来一阵阵连续的撞门声,猛烈、震慑人心。   砰然一声巨响,跟着一拥而上的脚步声。   “都别动!”   “你们是谁!知不知道这里是——”   “啊!”   砰!枪响。   仿佛是一个信号,声音一下子变得混乱。   家具被砸翻在地,瓷器破碎,尖叫声,怒吼声,连片的喧嚣和吵闹。   像沸腾的油锅,倒入凉水。   热激、无序、炸裂。   不到一个小时,一切又归复平静。   街角有人借着门缝巴巴地看。   宅子的主人满头是血,被东瀛人拖拽着拉走。   踉踉跄跄,跌跌撞撞。   又等了半个上午,太阳把屋里的血腥气晒得浓烈,闻着几欲作呕,才有人缩手缩脑地跑过去。   家仆流干了血,倒在快要干涸的血泊中。   平时难见的琉璃灯盏,满院子碎(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