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公明继续问道,“是你们先挑头惹事,打架,然后都被抓进警察所。” “你们花钱把人赎出来,就没事啦,别人被打,还关在警察所。” “难道不花钱,就不能离开警察所吗?” 金辉笑笑,“你是新来的吧,怎么不知道里面的套路呢?” 陈保国用拳头敲一下金辉的脑袋,骂道,“问什么,答什么,哪有这么多废话!” 金辉连忙缩着脖子,赶紧回应,“我们打他们,他们也打我们!” “逮到警察局,做笔录,各打五十大板,然后让亲朋好友花钱领人。” 袁公明十分不解地问道,“如果没钱呢?” 金辉嘿嘿一笑,“在警察局住满十天,当作拘留,就会释放。” 袁公明听懂其中的道理。 金辉惹出的是普通的治安案件,各有对错,没有死人,伤人。 还没有到必须判刑的程度。 最高拘留十天。 如果不想待在警察所,让亲朋好友拿钱赎人。 这笔钱就是警察所的额外收入。 所以警察所乐于把案件处理成治安案件。 如果不愿意花钱,待满十天,也可以结案。 袁公明清楚,日谍狐狸不愿意多事,引起注意,在警察所咬牙坚持。 从明天开始,袁公明还有两天的时间可以调查。 时间相当紧张。 从现在开始,必须把每一次调查做得扎扎实实,不能反复。 袁公明命令陈保国,“把汽车开过来!” 陈保国马上去办。 “曹广波,金辉,我在执行重要任务,你们必须听从命令!” 袁公明十分严肃地告诉两人,“否则后果自负,你们想清楚!” 曹广波和金辉被袁公明的气势震住,互相看一眼,然后一起点头。 陈保国将汽车开过来,一行人坐上去,来到警察所。 袁公明告诉曹广波和金辉,“不是抓你们,是让你们认几个人。” 裴所长下班的时候,已经命令值班警察配合袁公明。 袁公明请值班警察将还在关押的两个嫌疑人分别带到审讯室。 例行问一遍打架过程,然后催促一下,尽快让亲朋好友花钱赎人。 随后再将人关回去。 袁公明他们几个人藏在灯光暗处。 “是不是他们两个人?”袁公明询问金辉和曹广波。 金辉对人有点印象,“就是他们!” “肯定?”袁公明马上反问。 “绝不会错!”金辉坚定地回答,“刚才第二个进来的人是他们的头子。” 袁公明刚刚已经将两个人的长相神态清楚地记入大脑。 跟着金辉的说法,将第二个男人所有的信息汇总在一起。 姓名:蔡同生 年龄:42岁 职业:摊贩 住址:成山街55号 蔡同生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微秃,脸面宽大,多肉。 双眼嵌在肉里,如同鼠眼一样,看人的时候透露出令人不适的目光。 手脚结实,应该练过功夫,双手摆动(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