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想当年,康妮还是大中华的一名大二生时,那时日子里最大的乐趣与痛苦就是整日无所事事。于是烧脑剧就成了她的最佳消磨之物,神探夏洛克便是其中之一,亏得当时她还把卷福奉作男神。 今非昔比,她竟然见到了当初的男神,还是年轻版的! 虽然一开始没有认出来。 罢了,好汉不提当年勇。 第二日,搬家公司就将福尔摩斯先生的所有物运到了221b门口。 崭新的大卡车看起来比福尔摩斯先生的那批所有物要干净多了,但这依旧不妨碍康妮对此报以目瞪口呆的态度。 十几箱比她还大的资料,被开车的先生一箱箱抱上了二楼,从偶尔一两箱敞开的箱子里可以看见一些陈旧的资料,康妮扫了两眼,被上面的一大串字符搞得眼昏头晕。 “先生,需要帮忙吗?”开车的先生来来回回搬了十几趟了,可车上的东西还不过一半。 “哦,太感谢了,不过这是我的工作,若是不介意,能否给我一杯茶?”开车的先生一看这是个瘦弱白净的小姑娘,当然不可能让她做这重活,但小朋友这么热心,让他很是感动。 “当然,红茶可以吗?” “可以。” 于是康妮跑进厨房泡了一杯红茶送给了搬家先生,加上煮水的时间花去了小十分钟,车上的东西也已经搬得七七八八了。最后一箱搬进来时,康妮扫了一眼,差点把加水的茶壶掉在了地上。 一箱子的苹果笔记本,福尔摩斯先生果然是土豪啊…… 当天夜里,福尔摩斯先生就住进了公寓。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他进来的清一色毛呢大衣。尽管看不出牌子,但那一模一样的十件大衣足以让她惊叹。更别提福尔摩斯先生的身上还穿着一件。 剩下的则是五套黑色西服和二十件一模一样的白色衬衫和…… “福尔摩斯先生,需要我的帮忙吗?”康妮体贴地问了一句,手长脚长的福尔摩斯先生此时看起来有些小小的狼狈。 “夏洛克。门外的箱子,谢谢。”一点不客气。 “是。夏洛克先生。*^_^*”最后康妮抱着和她差不多高的行李箱蹉跎地爬上了二楼。 而三两下把衣服塞进柜子里的夏洛克,此时已经站在窗边拉起小提琴。 琴声悠扬。 康妮喘成狗一般扫了一眼乱成狗窝的房间,再看看正沉浸在艺术殿堂的名侦探,顿时心中颇有感悟。 一般人如果刚搬完家就这么风尘仆仆地拉起小提琴,她大概会仰天长啸一声这人神经病吧? 不知为何放在夏洛克·福尔摩斯身上,就显得十分normal了呢…… “先生用早餐了吗?我正要做早餐,福…夏洛克先生要不要也来一份?”看起来现在的这个夏洛克比起三次元的要孤僻许多,康妮也不敢多话,但对大神的崇拜还是不自觉影响了她(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