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笑了笑说:“说到这个,我有两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一听,王晴雪立马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哪两个好消息?” 叶浩也不卖关子,直接道:“第一个就是,我前些天自己写了几首歌,听着还不错。” “写歌?真的假的?”王晴雪很是惊讶道。 因为在她印象里头,叶浩只在高中玩过吉他,而且也仅限于背吉他,就连弹,她都没见过,更说自己写歌了! 而且,她姐就是歌手,她多多少少都了解过一些,在音乐这条路上,写歌可比唱歌难无数倍。 “我没必要骗你吧?”叶浩挠了挠头,苦笑道:“要是真不信,我下次见面弹给你听?” “那第二个呢?”显然,王晴雪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结下去,因为她真的不大能信。 这就跟她不喜欢吃香菜是一个道理。 “第二个好消息就是,我把自己写的八首歌卖给了一个歌手。”叶浩说。 “卖歌?”这次,王晴雪索性露出了不解的表情,但她又不好直接质疑,怕伤了叶浩的心,于是问:“卖给谁了?” 顿了顿,叶浩似笑非笑道:“如果我说卖给天后张紫萱了,你信吗?” “你觉得呢?”她想都没想,反问道。 “呃…” 叶浩竟无法反驳,毕竟这个事情确实太过神奇,解释起来也曲折且复杂,要不是他亲身经历,不然他自己也不信! “我开玩笑的啦!”叶浩很无奈地笑了下,“其实就是卖给了一个小歌手,不过你肯定不认识。” “这还差不多。”王晴雪白了眼说:“那卖了多少钱啊” 叶浩心想也不能说实话,于是伸出四根手指,没等她猜,就说:“四十万。” 说的时候很平淡,要是旁人听了肯定想揍人,因为太装逼了。 但是,只要你换过来想一想,和八十万相比,四十万似乎确实不多啊! “那还行嘛,我姐买的那些歌大多也是每首七八千的样子…”说着,她明显感觉不对,下一秒,惊呼了起来:“你说什么….四…四十万!” “恩,对啊,八首歌四十万。”叶浩肯定道。 “等等,让我算算…”饶是像王晴雪这样考上杭影的人,脑子似乎也一下子转不过弯,掰着手指数了下,“也就是说…一首歌五万!” 接着,她突然变得有些生气,直视着叶浩的双眼说:“叶浩,你是不是想逗我开心,故意骗骗我?” “怎么会?我说的都是实话,不信自己看。”叶浩闻言可委屈了,于是把手机银行卡余额的短信递给了她看。 接过一看,金额数了下,五个零,来信号码…也没错! 这…还真是!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四十万,其实叶浩已经把另外三十万存另一张卡上了,也是备着需要的时候再用。 于是,王晴雪从一开始建立起来的认知,瞬间被现实给推翻(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