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张三见义勇为,把一个意图强暴女生的小流氓的命根子给打断了,请问这算是故意伤害罪吗?” 林木坐在店里那张圆桌子上,朝坐在对面的莫君提问。 莫君乖巧坐直,捧着《华夏人民共和国宪法》翻了半天,茫然抬头: “不知道,书上没有。” “不会吧,我看看。” 林木拿过书翻了翻,一拍脑袋。 “糊涂了,这个问题属于刑法的范围,我应该买本刑法的。” 莫君好奇地问道:“那你说的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什么罪?” “故意伤害罪。” “哦,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林木也不太懂,刚才只是结合莫君的情况随口举个例子,他挠挠头,回答道: “不管这算不算故意伤害罪,总归都是麻烦,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 莫君蹙眉,“你让我见死不救?”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如果遇到必须动手的情况,一定要控制好力度, 把歹徒制服了就行了,千万不要把人打坏,更不能出人命, 因为一旦事情闹大了,你就暴露了。” 听了林木的解释,莫君这才点点头,“知道了。”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街上看到一个老人突然倒在地上,你该不该扶她起来?” 林木想起了什么,又问道。 “如无要事,自然可以顺手扶起来。” 莫君回答。 “那如果老年人说是你把她撞倒的,喊着全身都疼,还叫来她的子女,要你赔偿一大笔医药费呢?” “师傅说过,忘恩负义者,可取回恩义,我让她躺回地上即可。” “可老人的子女都拦着你不让走,那你怎么办?” “他们拦不住我。” “那你强行离开的时候很可能就把老人的子女弄伤了,你就真的伤了人,会被派出所抓走的。” “……那你说怎么办?!” 女剑仙被他问烦了,瞪着一双好看的杏眼,冷声反问。 “如果我说不要扶,你答应吗?” 林木问道。 “若真如你所说,倒地不起的人是个贼子,那自然不能扶。” “可扶之前你怎么知道她是不是贼子?万一人家真的犯了什么急病,你不救她,她就死了呢?” “这……” 莫君有点凌乱了,白皙的小手捏成了拳头。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先用手机录像,证明自己没有碰到倒地的老人, 再和旁边的人说一声,留下证据,然后再扶。” 林木见莫君要发飙了,连忙说道。 听了他的话,女剑仙低头沉思半晌,抬头问道: “为何俗世之事总是如此繁琐?” 林木被她问住了,想了半天,一摊手: “世界在变化,人类在进步嘛,那你们古代结婚只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可,现在我想追个女孩子半天都没进展呢!” “说好不许再提(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