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汝不若犬乎!(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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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儿都被两人愈发变大的声音吓坏了。   导致坐了一上午,两人加起来没钓到第三条鱼。   中午两个人也将就了。   正好两条鱼,一人一条。   刚摆上桌。   “看一眼,吃饭?”   余生问,陈生立马知道拿出手机,看榜单......他们两个一起出的道,一起发的第一首歌,一起成为的歌王......可默契了。   看完,放下手机,完全没有意外。   “不出所料。”陈生叹了口气。   “热度指数破首日纪录了吧?”余生补充问。   “破了......首日3w开外。”   “......这属于撞天花板上了。”   “是的,输给这首,大家都输,其实也不算太丢人。”   说着把手机屏幕共享到电视大屏上。   看着为首的《青花瓷》,   下边踩着的全是歌王......   两个好基友愣了好久,   开局《夜曲》《青花瓷》......   这辈子做梦都不敢这么梦。   “老陈,把这个月的大家拉个群吧。”   余生吃完鱼,突然提议道。   “群名就叫复仇者。”   “这个可以。”陈生点头附和,“歌我是服气的,可对于人......大家应该都是不服的。”   “对。”余生很坦然的面对了这次的失利,“输一次没事的,下次他发歌我依旧打算重拳出击......创作者嘛,终归有思路枯竭的一天,或者一刻,我相信李勋也肯定有的,或许不是下次,但一次又一次,总有一次,我能逮住他。”   要不说,能玩到一起去呢,陈生对这话极其的赞同,“是的,谁能说赢一次不算赢呢?”   “现在李勋的处境,我们可以输无数次,但他只要输一次......我们就胜利了。”   这话......在理。   “没错。”余生甚至拿出了手机,“我把我那条微博置顶了,激励自己,赢一次李勋我就删了了。”   “我也置顶。”   “好兄弟,我相信总有一天,这条微博会消失在我们账号里边的。”   “对,这话没有一点毛病。”   嗯,没毛病。   12点都过了。   李勋对他写了书后,网上的评价挺在意的,但发了歌之后,就没什么关注了。   毕竟,上次的《夜曲》,这次的《青花瓷》......   就两字,无敌。   也确实,《青花瓷》这整首曲子所蕴含的东西太丰富了。   这是华夏都暂时没有出现,或者发展过的新风格。   这歌词的底蕴,加上曲子的精妙......   虽然真的有很多人不喜欢,甚至讨厌李勋这个人,   但有一说一,他们对无论是《夜曲》,还是《青花瓷》,就很气,下不去口......   对李勋这货有多讨厌,就对他的作品有多喜欢。   这歌词一出,有些乐评人实在忍不住了,再不能点评这种能够在流行音乐史都留下浓(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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