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矿主姓金。 当着面,大家都称一声金爷。 然背地里,却是都叫他金主。 因为他姓金,又是矿主。 何况他也的确是本地的金主。 这个一语双关的叫法儿,倒也着实是贴切的紧。 金爷比这老板娘来的晚了许多。 只不过他一来,就成了这里的矿主。 要知道,能成为矿主的人,一定都有些过硬的关系。 不然的话,这么一块肥肉,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怎么可能轮的到他? 金爷靠着这一座铁矿而暴富,可是周围却是越来越穷。 因为矿主只能有一个。 但这一座矿场,难免不被人垂涎。 就好似老猫枕咸鱼一般,如何能睡的安稳?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爷还是金爷。 还是这座铁矿的矿主,还是这片地域的金主。 背后种种,可想而知。 第二天一早,刘睿影就带着华浓朝那金爷的府邸走去。 剩下的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却是留在了老板娘这里。 看着刘睿影离开的背影。 老板娘没来由的一阵轻松。 因为在他心里,真正的鬼已经走了。 去找那金爷了。 人一轻松,定然就会开心。 开心到极致,就会请客。 老板娘也不例外。 她不但请了那几个阳文镇查缉司站楼中人喝酒吃肉,还主动请了那些乞丐和苦工喝酒吃肉。 只不过胖老板的弟弟,那位胖乞丐却没有来。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懒得走动,还是因为兄弟俩有什么过节。 男人之间的过节通常都出在女人上。 放在这里。 说不定就是因为胖乞丐的这位嫂子,杂货店,饭馆,棺材铺的老板娘身上。 胖老板还是那副笑呵呵的表情。 只要老板娘愿意,他却是怎么样都好。 可惜刘睿影没有看到这一幕。 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被气的哭笑不得。 自己又不是什么煞星或瘟神。 怎么一离开,却是就满众欢腾? 瘟神或许的确沾不上边。 但煞星他却不能怎么否认。 不管他走到哪里。 死亡总会伴随着他的脚步。 不是他快死了,就是旁人已经死了。 从最早的那位‘平南快剑’时依风开始,就是如此。 每次千钧一发的关头,只有刘睿影逆转了乾坤,继续活了下来。 那就一定还有个旁人死去。 这阎王爷似乎总是盯着刘睿影不放。 收不了他的命,就会从他身边随便抓一个来凑数。 刘睿影出发的并不早。 离那日上三竿只差一杆。 金爷却是个习惯早起的人。 他总是伴随着朝阳的升起而从床上缓缓坐起。 他的床很大。 足足有两个双人床的大小。 也很软。 躺在上面,整个人就会不断的往下陷。 只不过床再大,再软,他也是一个人睡觉。 按理说这么一个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缺女人的。 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金爷亲近过任何女人。 他的府邸里养了不少歌女舞姬。 但只是在金爷宴请宾客的时候,才会出来唱跳一番。 以此用来彰显自己的财力罢了。 不过除了不碰女人以外,有钱男人喜欢的东西,他却是都喜欢。 喝酒,赌钱,飞鹰,逗狗。 样样都不落下。 尤其是他的猎鹰。 整整有上百之多。 而且每一只都有自己的名字。 金爷还从来都没有叫错过。 一望无际的荒凉矿场,的确是玩鹰的最佳场所。 猎鹰一撒手。 便扇动着翅膀直冲云霄。 随后接着气流,在高空不断的盘旋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风筝。 它的翅膀不动,眼睛却在不停地扫视着大地。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一条四脚蛇在沙土地上抬了抬头,却是都不会被猎鹰的眼睛错过。 同一个时间,只能做一件事情。 若是猎鹰既要扇动翅膀飞翔,还要紧盯着猎物不放,它却是也很难做到。 鹰都如此,何况是人。 至少金爷和他养的猎鹰一模一样。 每天早晨起来,梳洗停当之后,他就会去吃早餐。 和他一同吃早餐的人很多。 都是他的朋友。 也都是老板娘说的,那些躲大事的大人物。 金爷唯独和他的猎鹰不一样的就是,他做什么事都喜欢很多人一起。 除了睡觉以外。 而猎鹰,总是独居。 就连事物也不会和同类分享。 金爷专门建了一个吃饭的大厅。 里面一共有二十张方桌,每张桌子都有三把椅子。 按理说,一张桌子都是配着两把或四把椅子。 但金爷这里,一张桌子,就是只有三把椅子。 空余出来的一方,虽然没有椅子,却也会摆上一副碗筷。 没人知道金爷为何会这样做。 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敢去问他。 虽然金爷是个极为随和的人。 但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这是最基础的人情世故。 他们来此躲大事儿的人,焉能不知? 金爷每次都会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 那是他的桌子。 谁都不会去做。 只是今天早晨,他没有来。 厅里的人已经等了他很久了。 至少有大半个时辰。 可是金爷还是没有现身。 不得已,这些人只得先吃了起来。 其实他们原本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的。 这些个江湖豪客,不说恶贯满盈。 但走街串巷的无本生意,想必也是没有少做。 而做如此营生的人,自然都要在晚上。 很晚的晚上。 一个人若是晚上出去劳累了许多个时辰,早晨是绝对起不来吃早饭的。 除非是熬了个通宵,待那早饭铺都开张之后,买一笼包子吃。 毕竟肚子里有东西,睡觉才能安稳。 但相对于包子这样的食物而言。 钱却是更能让他们安稳的原因。 这也是他们宁愿早晨饿着肚子,也能睡得很踏实的原因。 你若问他们为何会如此。 那他们一定会笑话你是个白痴。 因为那包子,不也得是用钱买的? 只要有了钱,你想吃什么馅的包子都有。 甚至把那金银磨成粉调入包子馅儿里,只要你敢吃,且吃了不死,却是也能吃到。 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它能让人不知道严寒饥渴。 也能让人忘记自己姓甚名谁。 金爷的卧房离那吃饭的大厅,要走足足三百六十五步。 这是他刻意为之的。 当时工匠专门用尺子量了金爷的步幅,而后才确定了这座大厅的修建位置。 三百六十五步,象征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金爷在去吃早饭的路上,都会数着自己的步子。 同时告诫自己,每一天都不可虚度。 虽然他也着实没有做过什么正经事。 但认真的飞鹰,认真的喝酒,认真的斗狗。 岂不都是正经事? 却是每天都要一个不落的做一遍才好。 而一天的开始,就在于一顿早饭。 金爷觉得不吃早饭的人,简直不能称之为人。 这些江湖豪客来金爷的府邸上躲事,他都会收留。 不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每天早晨和他一起吃早饭。 其余的时间做什么,他却是都不管。 一日之计在于晨。 金爷觉得人的一天不是从睁开眼开始。 睁开眼只是自己的精神醒了。 但整个肉身却还是软塌塌的一滩烂泥。 只有吃了早饭之后,肉身才能振奋起来。 和精神一道,为新的一天开心或悲伤。 可是今天金爷走出卧房之后,只走了三百步。 三百步距离吃早饭的大厅还有不少的距离。 但他却拐弯了。 径直朝着前院走去。 究竟是什么事才能打破金爷这么多年来的习惯? 旁人都猜测一定是出了什么很是棘手的事情。 其实并不然。 金爷面色欢喜。 欢喜中,还隐隐的透着激动。 今早他一醒来的时候,屋外看护的人听到屋内的响动,就告诉他了一句话。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竟是让金爷激动的早饭都可以不吃。 看护的人告诉金爷说,门口来了一个人。 对于自己门口来人,金爷自是已见怪不怪。 他很是随意的说,让那人进来,并且带他直接去那吃早饭的大厅。 可是看护的人却说,那人不吃早饭,但却点名道姓的要见金爷。 金爷一听,心中也是颇为不悦。 想这人来投奔自己,却是还大言不惭的破坏自己的规矩。 一气之下说了句不见,还让看护之人告诉护院总管,把那人从门口丢出去。 丢的越远越好。 随即他便准备去吃早饭。 可是当他数着自己的步子刚走到三百步的时候,面前却出现了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护院总管。 金爷本以为他是来向自己汇报,已经把那人丢去了何方的。 没想自己的护院总管却说,那人丢不走。 “什么人丢不走,难道他会飞不成?” 金爷生气的说道。 “没错,他会飞。我还没有走到他身前一丈的时候,他就已经飞到了前院里开始赏花了。” 护院总管说道。 “那你不会把他从前院里赶出去?” 金爷厉声呵斥道。 “等我刚刚回到了前院,他却是又飞到了二进院的天井底下望着屋檐发呆。” 护院总管说道。 这位护院总管,想当年也是江湖一位出类拔萃的刀客。 只不过惹到了不能惹的人,才逃到这里,在金爷的福地上谋两个看家护院的差事。 一晃已经十多年了。 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至少金爷每晚都能睡的安稳,早饭也能吃得坦然。 可是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竟然来了个让他都束手无策的人。 “这人是谁?为什么一定要见我?” 金爷问道。 “他说,他叫小机灵。” 护院总管说道。 金爷先是一愣。 随即笑意开始逐渐从脸上蔓延。 一个人真正高兴的时候,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每一个汗毛都是在笑的。 也正是因为听到了“小机灵”这个名字,金爷才会在走到三百步的时候,就拐弯,放弃了自己的早饭。 金爷大踏步的朝前走着。 那位护院总管竟是得小跑着才能跟上。 一直走到了二进院,看到那小机灵仍旧在盯着屋檐发呆。 “你总算来了!” 金爷说道。 “嘘……” 小机灵深处右手食指在嘴前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 金爷悄悄的走到他身边,随着他的目光一道看去。 但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看,那屋檐上有一只潮虫。而那只潮虫的身后跟了一顺儿的蚂蚁。还有一点点的距离,蚂蚁就要爬到潮虫的身上了。” 小机灵说道。 “然后呢?” 金爷不理解小机灵的意思。 “老金,我和你打个赌吧。” 小机灵说道。 光是听小机灵对他的称呼,就能知道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 不过能让金爷放弃自己吃早饭的时间也要来见的人,定然都不会是一般人。 至少在这片地域上就是如此。 “赌什么?” 金爷问道。 “赌我能不能在蚂蚁爬上潮虫的身子前,把那只潮虫救下来,放在前院的一朵牡丹花上。” 小机灵说道。 “哪一朵牡丹?” 金爷问道。 “就是靠着墙根的那一株纯白色的牡丹。” 小机灵说道。 “赌注是什么?” 金爷问道。 “若是我做到了,一会儿有个朋友来,你要知无不言。若是我没做到,我便把我知道的最传奇的十个故事,讲一个给你听。” 小机灵说道。 “朋友?是你的朋友吗?” 金爷问道。 “不是我的朋友。不过,若是能和他成为朋友的话,却是一件极好的事。” 小机灵说道。 “这却是为何?” 金爷问道。 “你也知道我肚子里的十大传奇故事,是每年都更新一次的。而今年到现在为止,却是已经积累了三件。而这三件故事,却是都和他有关。” 小机灵说道。 这一下却是让金爷顿时来了兴趣。 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的惊才艳艳? 竟然让小机灵今年十大传奇故事中的三件都和他有关。 “好!我跟你赌!” 金爷说道。 他好字刚刚出口。 金爷诧异的看着小机灵。 “你怎么还不动手?” 金爷诧异的看着小机灵问道。 “你看那潮虫还在吗?” 小机灵笑着反问道。 金爷抬头一看,果然那潮虫已经不见了踪影。 可是他仍不死心。 虽然知道小机灵的身法极快,但真的能快成这样? 金爷急匆匆的跑到前院一看。 发现靠在墙根处的那一株牡丹花,正中央的一朵上,正趴着一只潮虫。 蜷缩的身体,还未舒展开来。 这种潮虫,只有一被触碰,就会缩成一团。 “是你赢了。” 金爷爽朗的大笑着说道。 同时拍了拍他那鼓鼓的肚子。 “那赌约,你却是也得兑现。” 小机灵说道。 “愿赌服输,这是自然……只不过……” 金爷话说一半。 “只不过你想知道那位朋友是谁?” 小机灵说道。 “算了,还是不问了!” 金爷说道。 什么事情都知道了,反而就没有了新鲜感。 保留那么一线神秘,获得的满足兴许会更大! 但让金爷更可惜的是,他却是听不到小机灵肚子的十大传奇故事了。 不过金爷转念一想,既然今年到现在为止只有三件,而这三件却是和即将到来的那位朋友有关。 能见到真人,不是比听故事更好? 由此一来,心里却是更加痛快了! “我们去亭子里喝酒等他?” 金爷问道。 小机灵却摇了摇头。 “怎么,你不喝酒?” 金爷一脸不可思议的问道。 “我是没有酒也不会喝茶的。只不过现在有点饿,我却是想先吃顿早饭!” 小机灵说道。 随后和金爷两人肩并肩,边说边笑着朝饭厅走去。 到最后,金爷还是吃了早饭。 他的早饭可能会迟到,但决计不会不吃。 只不过今天却走了远远超过三百六十五步。 但见到了小机灵,还有一位即将到来的神秘朋友。 有这两个前提,哪怕是让金爷在最大的风沙中走上十几里地也是值得的。 金爷已经在心里盘算好了,一会儿吃完早饭,就要和小机灵喝酒。 喝最烈的酒。 因为只要小机灵喝开心了,他嘴里的故事就会说个不停。 这场赌局,虽然看上去是小机灵赢了。 但最大的受益者还却还是他。 不过小机灵也的确没有对刘睿影说瞎话。 他的名字,真的就值黄金万两,甚至还远远超过。 请收藏本站:https://www.qsww.cc。趣书网手机版:https://m.qsww.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