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当庭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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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   “哒!”   “哒!”   陈墨一步步走下台阶,来到庭中,鞋底踩在审判室的地板上,在没人说话的房间中发出清脆的响声。   房间里突然安静到诡异。   在场的一个个人都仿佛被凝固住了。   当看到大门被推开,那道身影走进来时,坐在上首的法官瞳孔一缩,紧张得要命。   他清楚的知道,这几天法院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明明还没开庭就主动申请回避的奇异事件。   甚至于,要不是法院一向人手不够,加班成风,没法那么多人一起请假,恐怕所有人的年假申请都会出现在院长的桌子上。   毕竟,那可是孟教授!   他们不敢说自己能保持绝对公正,所以干脆当起了鸵鸟,推给别人。   巧的是,几乎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   而他之所以能成为这次的主审法官,全赖他学历高,留过学,长得又一副冷漠的国字脸……   呸!   这些都是借口!   纯粹是因为他年轻!资历低!好欺负!   法官抿着唇,看着陈墨面无表情地从门口走进来,身上气势不敛,所到之处,皆有人行注目礼。   若是之前,他还能悠闲地和朋友评论一句“不愧是孟教授,果然霸气侧漏”。   但是现在,他却只能坐如针毡地绷直脊背,等着对方开口。   走到最中间后停了下来,陈墨奇怪地瞟了眼上首对他的做法,既没有表示反对、也不说话的法官,视线打个转,停在站在他对面穿着黑色制服的检察官身上。   “怎么不继续?”   他的话语就像触动了某种机关,凝结的空气这才开始融化。   “……咳咳咳……孟孟孟、孟教授!”   长时间屏息的检察官代表终于可以呼吸了,连忙呛咳地咽了咽口水,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出现了口吃的症状。   他知道原主姓孟,不需要喊那么多声。   陈墨倚靠着本该关押罪犯人栏杆处,目光平静看着他:“你好,可以请你再重复一遍之前的起诉状吗?”   不是吧?!   要他当着孟教授的面控诉孟教授?   这也太考验他的心脏了吧?!   检察官代表有些窒息,他纠结地张了张嘴,余光偷瞄了一眼旁听席,像是在请示谁一样。   停顿几秒后才回道:“……可、可以。”   陈墨也跟着他瞥了眼逐渐开始交头接耳、细细碎语的旁听席。   不出意外。   他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   听着后排闻风而来的记者们在那私语着“他之前儒雅教授的人设肯定都是装的”,“后续报道要不要再夸张点?反正他已经是过街老鼠了”,“他当初学法,不会就是为了自己犯罪后好逃脱审判吧?”   坐在第一排,身上依旧还绑着绷带的赖焱不着痕迹地皱了下眉,然后看向就坐在他身边的中年男子:“父亲,孟教授已经来了,难道你还打算……”   “你看下去就是了!”   眉间纹深刻,气质和教导主任一样严肃的中年男子打断了赖焱的话。   “他也不是无敌的!当年扬名不过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我这次请的是胜率99%的检察官,即使是他也不一定能赢!”   你连“他必输”这种话都说不出口,还在犟什么?   赖焱看了他半晌,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叹了口气,妥协地把视线移回了场中那两道对峙的身影上。   除了赖焱父子之外,还有一个坐在最后一排门边,邪气地交叠双腿的男人。   是那个敢夜闯警局,说自己是罪犯顾问,想当陈墨死敌,最后还全身而退的男人。   他就像一滴墨水,在这一片的清水里实在太过显眼。   刚刚陈墨进门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看到他了。   邪气的男子见陈墨看过来,一点都不心虚地露出了一个爽朗明亮的笑容。   就差高兴地挥挥手了。   罪犯顾问……   也不知道这次的事件里他有没有插手。   陈墨的目光划过他们,心中随意的想着,在听见对面说话后,他就收回了视线,认真地听着对方朗读厚厚的一打起诉状。   “……本院认为,被告采取残忍手段故意侵犯他人生命权利,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咳、证据充分……”   读到这句模板的时候,检察官代表觉得自己快要超脱了,捏着纸的手加重了几分。   他赶紧加快速度,两秒读完了仅剩的几句结尾。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呼——   终于结束了!   松了一口气的检察官代表赶紧给法官使眼色,求他帮忙说两句话。   法官扯了扯嘴角,表示拒绝。   死道友不死贫道,你自己多保重。   陈墨淡淡说道:“只有杀人?不是说还告了我□□?”   检察官代表傻了才会再继续读,他还不想连夜逃离地球,不过,他自认自己是个不畏强权的人,所以在面对陈墨的时候还算镇定。   “您就没什么想说的吗?”   陈墨不明所以地歪了下头:“我要说什么?是你们在起诉我,应该是你们拿出证据证明我有罪,不是吗?”   法律的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对方能形成完整的逻辑链,那他就是犯人。   证明不出来?   那他就是无罪的。   虽然媒体已经把他炒成杀人犯了,但其实,他只是犯罪嫌疑犯,听起来很可怕,实际上,也就是一个被告罢了。   被告,等于“被人告”的那一位,不过是一个指代。   作为被告,他只需要等着对方拿出证据,偶尔反驳一下就行了。   至于自证清白什么的,那根本不是他的义务。   从来不会搞错目标的陈墨平静地注视着对面号称胜率99%的检察官代表。   “你说我杀人、□□,那证据呢?”   旁听席的人不由开始窃窃私语,觉得有道理。   “父亲,你真的能拿出证据,证明孟教授是凶手?”看着场中两边那上下分明的气势,赖焱叹息着问道。   孟教授就像静谧的大海,把像陨石一样冲击力十足的检方压得死死的。   一点水花都溅不出来。   中年男子保持严肃的表情,声音微小:“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清醒,看得太透彻了……方案一失败,看来,还是需要启动备用方案……”   “父亲?你刚刚说了什么?”看到他嘴唇动了动的赖焱疑惑地转头。   “……别说话!给我好好看着!”   赖焱摸不着头脑:看什么?   在旁听席交流的时候,陈墨这边也已经来来往往了好几回。   检方举证,陈墨反驳。   “死者是死在您房间里的,孟教授。”   “我们现在也在一个房间里。”   怎么不干脆说他们当时都在地球上呢?   那样,他或许只能用他那会儿还在异世界这个理由来反驳了。   “那您总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察觉到吧?”   “从客观上来讲,我确实没有察觉到。”   陈墨总觉得他要是不打断,对方可能会当场重复一遍贺泷他们当初问他的问题。   还有,是让你举证,不是询证。   要是一切都能用常识来解决,那就不会出现“意外”这种词语了。   然而,人生在世,从来不会缺少各种意外。   “吊起死者的道具是鱼线,我听说孟教授懂钓鱼?”   “我更懂法律。”   ……这也能算证据?   都不用陈墨多说什么,对方也觉得这不算证据,自动拿起下一张证据的照片。   “这上面打的绳结是帕洛玛结,一般人根本不会,但以孟教授的智商,想来,肯定知道这个的吧?”   “以我的智商?我要是杀人,肯定不会用这种有特色的绳结。”   当然是越普通越好。   别说是他了,就算只是一个小孩子,当他在家长不在的时候偷看电视后,都知道要把遥控器放回原位,再拿湿毛巾给电视降温,竭力抹去自己的一切痕迹!   所以说,到底是为什么,凶手会在现场留下那么鲜明的特征呢?   其实陈墨这几天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最后。   他终于想到一种他能理解的可能性了。   那就是——习惯成自然。   就好像在上个世界的时候,皇帝问他“是你做的吗?”   其实是在问罪,但陈墨在医院待久了,手术做多了,这种问题他一天能回七八遍,便下意识回道,是他做的。   这在正常人看来,简直是不正常的反应,但其实只是某种习以为常的职业病罢了,除非有人提醒,否则当事人很难意识到。   正常人都知道要抹除现场的痕迹,但凶手却完全忘记了鱼线和帕洛玛结,说明他已经把这两样当成呼吸一样自然的东西了。   陈墨懒散地抬眸:“你不如去钓鱼爱好者俱乐部查查,说不定能更快一点查到凶手。”   检察官代表有点憋气,他还有证据:“死者的书就在您房间里,这您总不能再否认了吧?!”   什么书在他房里?   略感疑惑的陈墨直接走过去,拿过他手里的照片看了一眼。   ……是那本被烧了大半的法典。   这是赖振通的书?   陈墨的眸子里划过一抹惊讶,这不是大学生的教科书吗?   站在他身旁的检察官代表被他就这样走过来吓了一跳,感受到压力的他,忍不住往旁边挪了挪了。   “你确定这是赖振通的书?”陈墨转过头,定定地看着对方的眼睛。   靠得太近了啊!   检察官代表的小心脏像锤子一样猛地扑通扑通跳了几下。   深呼吸了一下才缓过来。   “……我们确定!其中有一页恰好保留了他的半枚指纹,和他尸体食指的指纹能对上。”   这就要感谢当初陈墨的先见之明了,幸亏他让孟淼及时把尸体抢救了出来,要是烧坏了,会少很多证据。   当然,也要感谢这本法典够厚,若是一般的书,恐怕早就被烧光得一页不剩了。   “咳、咳咳!”检察官代表干咳一声,以缓解自己面对陈墨时的紧张,“孟教授,这起码能说明,那天他是带着书到你房间里去见你的吧?”   陈墨点了点头,放下照片:“是的,很有可能,非常感谢你提供的证据。”   “还有别的吗?”   陈墨直接抢了法官的活儿,非常直接得找检方要证据。   “……额……”   “这些都是刑警那边给你的吗?”陈墨又问。   这个嘛……   检察官代表用余光偷瞟了一眼旁听席。   好的,陈墨明白了。   他朝上首的法官说了一句:“休庭。”   说完,陈墨直接转身,走到旁听席的第一排前,看向坐在赖焱身旁的中年男子,神情淡然地问道:“赖先生,要谈一谈吗?”   赖焱也跟着将视线投向身旁的父亲。   眉心纹路清晰的中年男子盯着陈墨看了半晌,才声音低沉地回道:“孟教授的邀请,那我自然只能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请收藏本站:https://www.qsww.cc。趣书网手机版:https://m.qsww.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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