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6 顾新橙望着这个条款,疑窦丛生。她确信她没有和姜经理谈过这个条款。 她拨通姜经理的电话:“姜经理,合同第8页的那个条款,是新加的吗?” 姜经理:“哪个啊?” 顾新橙手指着那个条款,逐字逐句念给姜经理听。 姜经理顿时了然:“这个啊,是于秘书让加的。” 顾新橙:“……” 于修的意思,恐怕是傅棠舟的意思。 他一个总秘,哪有那么大的权利擅动谈好的投资条款。 姜经理:“加这个条款的目的只是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如果真有结婚的打算,只要做好婚前财产分割,我们不会不同意的。” 顾新橙:“姜经理,你们公司以前也会加这种……条款吗?” 她想说“霸王条款”,可还是换成了更为温和的说辞。 “别的项目我不太清楚,但是吧,最近的事儿你应该也听说了。” “什么事?” “永洛医疗,夫妻两口子闹离婚,把ipo都给搅黄了,这不是坑投资方嘛!” 姜经理的话不无道理,前阵子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 中国人往往把感情和财产混为一谈,所以夫妻财产矛盾越到这种关键时刻凸显得越厉害。 其他投资机构提出这种条款,目的或许是单纯的。 可偏偏是升幂资本…… 顾新橙愿意和升幂资本合作,并无私人感情原因。 其他投资机构开的价码没有升幂资本有诚意,背景也不如升幂资本强大。 公司在初创期拿下升幂资本的五百万融资,日后的路也会更好走。 在她没有加入致成科技时,公司已经获得升幂资本的青睐。 想必傅棠舟愿意给致成科技投资,也不是因为她的缘故。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这么一项奇怪的条款,令她费解。 谈恋爱和结婚要征求投资方的同意,天底下有这么荒唐的事吗? 更何况这个投资方还是她的前男友。 顾新橙找a**律系的朋友咨询一番,她愈发意识到这种条款是侵犯婚姻自由。 思来想去,她拨通了于修的电话。既然姜经理说这是于修的意思,那她找于修合情合理。 电话“嘟”了几声,便被接通。 顾新橙开门见山地说:“于秘书,ts协议里有一项限制创始人婚姻自由的条款,我印象中没有谈过这项条款。” 于修问:“这项条款有什么问题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顾新橙说得有理有据,“所以,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顾总,这项条款并没有约束你的婚姻自由。” “如果担心创始人婚姻状况引发股权纠纷,我们可以设立其他条款。” “这我得征求傅总的同意。” 顾新橙以为于修稍后会和傅棠舟沟通,谁知电话直接被递到了傅棠舟手里。 他口气(本章未完,请翻页)